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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論語·為政》導讀——“十世可知也” [打印本页]
作者: 狂人 时间: 2018-2-28 01:37
标题: 《論語·為政》導讀——“十世可知也”
【读文】
为政2.23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白话】
子张问道:“十世以后的制度可以预知吗?”孔子说:“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朝继承商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如果有继周而起的朝代,即使百世之后也是可以知道他的制度。”
【释词】
十世:據《說文解字》“三十年为一世”,此據字形“
”為說(三個十相并)。此处指王朝易姓受命为一世。 夏、殷、周:即夏、商、周三代。
因:因袭,如“陈陈相因”。“因”字无变革义,重在因袭、因循。释作“因革”者,误。
礼:通常指各朝代的礼仪制度,如衣冠风俗、婚丧嫁娶等仪式规范。古人说“礼”字多有深义,详下【讲疏】。
损益:损、增加。益,减少。如“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讲疏】
(一)何以谓“虽百世可知”
这段话容易理解,说子张问孔子,十世以后的情况可以预知吗?孔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通过观察三代(夏商周)的礼制的演变,能够看到他增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同样道理,如果以后再有继周而起的朝代,就算是百世以后我们也是可以知道的。
按说解释到这里也就算完整了,不过这里有个问题是:面对前朝的制度,如果每个朝代都增加了很多或减少了很多,那么很可能过几十年或几百年,那时候的制度就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照这样讲,那我们根本无法推测将来的制度会是什么样子,孔子的“虽百世可知”又是从何说起呢?
(二)“因”与“损益”
读书细心的同学会发现,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只关注了“损益”,即减少或增加——这是一个补充删除的动作。而忽略了“因”,即继承——这是一个保存的动作。没有“因”,只有“损益”,那就好比一个文档,最终会被改的面目全非,与早先的版本毫无关系。但如果有“因”,即有继承,好比一个文档,只要保存了他的框架结构,无论你怎么修改字句,增删多少,还是能看出他是对最早的版本有继承的。
同样的道理,孔子之所以说“虽百世可知”,是因为他通过观察夏商周三代的制度演变,既有所“因”,又有所“损益”。所“因”的,即所继承的,这是一个关键。所“损益”的,即所增删的,是他的周边。只有关键处不变,无论周边怎么增删,所以“虽百世可知也”。
(三)所“因”者礼之大体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关键是什么?朱熹的说法是这样的:所“因”的即是“三纲五常”,这是“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三代制度所损益的,都是周边的细节,“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朱熹的这个说法,是汉唐以来诸家的惯用解读,其具体内容则大同小异:
1.都说“礼”有大体,有小节,所“因”者为礼之大体,所“损益”者礼之小节。只要大体不变,无论小节再怎么损益,都可以鉴往知来。
2.都说“小节”指礼的外在形式,比如不同朝代的服装、行礼的样子等等,这些属于礼的“小节”。
3.而各家说“礼”的“大体”,其內容也同樣样大同小异。
(四)诸家说“大体”
上引朱熹说礼之大体,即历代所“因”的是“三纲五常”,这个说法比较通行,是汉唐以来的权威说法。而我们的参考资料上的种种说法,也无非是“三纲五常”的变体:
1.“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
2.“然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
3.“不能损益者,礼之根本也,即五伦十义也。”
4.“礼之纲要,决定不可损益。所损益者,因时制宜,随机设教之事耳。”
5.“礼,有理有事。不可损益者,理也;所可损益者,事也。”
6.“但礼必随时代而变,此乃礼之时;而变之中仍存有不变者,此乃礼之意。”
综上可知,诸家说法,是将“礼”分为两部分的,一部分是“礼义”(或说三纲五常、或说五伦十义、或说天伦地序等),这是礼的“大体”即各代所“因”者,不可变更。一部分是“礼节”(外在的仪节,如衣冠行礼之仪等),这个是可以逐代“损益”的。因为“礼”的大体没有改变,所以说,无论怎么“损益”,“虽百世可知也”。
【心得】
一、读书当求甚解
我自己在读这段的时候,容易把重心放在“损益”上,而把“礼”解读为礼制,即外在的形式。比如我们现在的婚礼和丧礼的程序,还能看出传统礼节的痕迹。不过,这样的读法虽然也通,但明显读浅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把“因”的重要性给忽略了。正如前面提道的那样,如果只是损益,无论怎么样的事相,最终会面目全非,那么就沒办法,“虽百世可知也”。所以所“因”的不应该是“事”,而是一个“理”。
二、关于继承与创新
说到“因”和“损益”,就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继承”和“创新”了。对照唐调学习来看,无疑是一个让人感慨的局面。
陈以鸿先生曾参加全国吟诵协会的活动回来说,现在的吟诵形势是“百花齐放”。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所谓“百花齐放”,实则“群魔乱舞”。我学校有一吟诵学会,期末展示时我才发现,他们的吟诵居然是给每首诗词谱了曲唱了出来。新则新矣,实与“吟诵”毫不搭界。
因为少有人见过真正的“吟诵”,于是画鬼容易了。早年相声《开粥厂》有一句:“你没去过马坡?那就好办了。南马坡北马坡,都是我家的地儿。”——恰似当代的“吟诵创新”。
这里并不是说,我一定反对这种形式,毕竟给诗歌谱曲唱出来,古已有之。但是,将这种形式称为“吟诵”,名曰“创新”,则不伦不类。我想说的是,所有的“创新”必须有所“继承”,没有传承,平空另起炉灶就是,而不必要挂“吟诵”之名。
对于我个人来说,想要对“吟诵”有所创新的话,那么先不要想创新这回事儿,要先老老实实的把前人的东西继承下来,这才是第一位的。我记得书法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案例,米芾早年练习书法,多是临摹古人,人称其书为“集古字”。但米芾好像从来没说过他要“创新”什么的,就这么“集古字”下去,晚他晚年,人们不知其书以何为祖,终于自成面貌了。
【结语】
我的感受是:“创新”有时代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时代我们无法改变,而对于个人来说,圆满的继承就是最好的创新。为什么呢?因为即使同样的东西放在不同的地方,它都会有不一样的呈现。而我们与前人,永远是属于不同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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