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氏传》“卦德”、“卦才”研究 Study on ‘Guade’、‘Guacai’ in Yichuan Yizhuan 唐纪宇 提 要:本文通过分析卦辞与彖辞之间的解释关系以及“卦德”概念的主要内容,来探究《程传》中的创新概念——“卦才”——的重要内涵。避免了既往对“卦才”所作的孤立研究,揭示出“卦才”首先是一个解释学概念,而非哲学概念。并且这一概念突出反映了程颐不同于以往易学家“以传解经”的新特点。 关键词:卦辞与彖辞 解释学概念 卦德 卦才 对于《程氏易传》的研究,学者们历来都会注意到“卦才”这一概念,并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这首先是因为“卦才”这一概念在《程传》中被频繁地使用,据笔者统计,在对六十四卦的注释当中明确运用了“卦才”这一概念的有三十六卦,[1]足见这一概念在程颐易学中的地位;另外,“卦才”是程颐的独创,在其之前的易学注释者中从没有人使用过这一概念,可以说,它能反映出程颐易学的某些特质。因此,对“卦才”的阐释历来受到《程传》研究者的重视,相关的论文和专著也有不少,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本文之所以还要继续关注“卦才”这一概念,是因为既有的研究由于缺乏解释学的视野,即没能将程颐的注释与《周易》本身的卦辞、彖辞结合起来,而仅仅是孤立地研究“卦才”、“卦德”这样的概念,因此,既往的研究在诸如“‘卦才’究竟是一个哲学概念,还是一个解释学概念?”、“‘卦才’与‘卦德’的关系究竟如何?”、“‘卦才’、‘卦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些问题上都未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卦才”概念的研究深度还远远不够。在解释学的视野下搞清这些问题是本文的最终目的。之所以以“卦德与卦才”作为文章的题目,而没有单独使用“卦才”,这是因为在笔者看来,“卦才”概念必须经由“卦德”概念才能得到阐明,这也是本文不同于既往的研究之处。 卦辞与彖辞 在对《程传》中所出现的“卦才”概念进行梳理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这一概念仅仅出现在对卦辞和彖辞的注释中,而在对象辞和爻辞的注释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可见,“卦才”预示着卦辞和彖辞的某种关系。在程颐看来,《彖》是孔子对卦辞的解释,他说“卦下之辞为彖。夫子从而释之,通谓之彖。”[2]因此,程颐在注释时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孔子在彖中是如何解释卦辞的,在程颐看来,把握和揭示其中的解释原则和方法至关重要。这是因为“在根本的解释学姿态上,程颐继承了王弼的立场。同王弼一样,他并不试图全无凭藉地解释《周易》,而是自觉地将自己的解释学视野内置于一个由彖、象、《文言》和《序卦》构成的前视野。这种解释学态度首先关注的并不是如何解释《周易》的卦爻辞,而是把握和揭示彖、象等文本解释《周易》的原则和方法。换言之,后世的易学诠释不是为了解释《周易》的‘本义’,而是以理解和揣摩孔子的释《易》原则为目标的。”[3]在分梳和理解程颐的注释时,了解他的这种解释学态度极为重要,因为在程颐看来,孔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完成对《周易》的注释,他的工作不过是将孔子已经完成的注释的真意阐发出来,正如他在《易传序》中所说的那样:“去古虽远,遗经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传言,后学诵言而忘味。自秦而下,盖无传矣。予生千载之后,悼斯文之湮晦,将俾后人沿流而求源,此《传》所以作也。”他认为千年来没有人真正弄懂孔子注《易》的真意,使得孔子的注释失传了,《周易》的思想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他作《传》就是要阐明孔子的注释,使后人能够把握《周易》的真正内涵。 而从《周易》的文本上看,彖辞和卦辞之间确实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解释关系,在有些卦中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彖辞对卦辞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解释,以《讼》卦为例: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辞:《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从《讼卦》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彖辞和卦辞之间的解释关系。[4]由于卦辞的语言相对简单,许多卦中甚至出现相同的卦辞,[5]而孔子所作的彖辞既丰富了《周易》的思想内涵,同时也提供了解释《周易》的原则和方法,这也为理解和把握《周易》的哲学思想指明了方向。程颐在注释中就明确分析过彖辞的解经方式,《睽》彖辞注中写道:“彖先释暌义,次言卦才,终言合暌之道,而赞其时用之大”,这都表明了程颐对于彖辞的重视程度。更有甚者,在注释中他甚至会用一卦的彖辞来校正卦辞的内容,如程颐在《鼎》卦辞注中云:“止当云‘元亨’,文羡‘吉’字。卦才可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复止云‘元亨’,其羡明矣。”(《二程集》,第957页)这就是用彖辞中的“是以元亨”来校正卦辞中的“元吉亨”。由此看来,在注释的过程中程颐首先关注的不是去解释《周易》的卦爻辞,而是孔子是如何解读《周易》的。发现和阐明孔子在彖辞中解释《周易》的原则和方法成了整个《程传》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而“卦德”、“卦才”这对概念,正反映了《程传》在这方面探索的成果。 卦德 “卦德”一词并非程颐的创造,在北宋时期作为科举考试依据的《周易正义》中,孔颖达就已经使用“卦之德”的概念了。[6]它和卦名一样,是卦辞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程颐在“卦德”概念的使用上积极地继承了之前解易者所开创的传统,但在具体的使用和注释上又有自己的一些创新。在既往关于“卦德”问题的现代研究中,绝大多数学者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四德”说。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卦德”概念虽然重要,但在整个《程传》中却仅仅出现了一次,[7]这让研究者很难把握其内涵。既然程颐在这段注释中对“卦德”的情况进行了如此细致的分析和分类,那么“卦德”所指涉的内容必然在《周易》中大量出现,通过对整个《程传》的梳理,我们发现“四德”说与“卦德”之间有着某种紧密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在《程传》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但在程颐所作的《为家君作试汉州学策问三首》一文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文本依据: 夫《易》卦之德,曰元亨利贞。或为四,曰:元也,亨也,利也,贞也;或为二,曰:大亨也,利于贞也。其词既同,义可异乎?所以异者何谓?(《二程集》,第580页) 在这段材料中我们看到,“元亨利贞”四德被明确称为“易卦之德”,因此要理解卦德,必然要对“四德”有深入的了解,在《程传》中大量关于“四德”的材料也印证了这种判断。所谓“四德”就是指《乾卦》卦辞中所出现的“元亨利贞”。在《程传·乾卦》卦辞的注释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四德”的说法由来已久,早在《周易正义》中,孔颖达就作疏云:“元亨利贞者,是乾之四德也。”[8]这种说法也被北宋时期的释易者所继承,作为北宋义理易开山的胡瑗也因袭了“四德”这种说法。[9]“四德”说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是“卦德”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因为它贯穿整个《周易》卦辞和彖辞的始终。 在对整个《周易》的文本进行考察后,我们会发现在大多数卦的卦辞中都有“元亨利贞”的字样出现:或是以完整的形式出现,如《屯卦》卦辞“屯,元亨利贞”,这样的卦在《周易》中一共有七卦;[10]或是以不完整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有单以“元亨”形式出现的,如《大有》卦辞“大有,元亨。”[11]还有单以“亨”的形式出现的,这样的卦在《周易》中随处可见。因此,所有《周易》注释者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注释“元亨利贞”,其实对“元亨利贞”作语义上的诠释并不困难,真正的困难在于是否将《周易》卦辞中所出现的“元亨利贞”作同样的解释,并提出令人信服的依据。当然程颐也不例外,他同样面临这个解释学困境。在这个问题上,程颐提出了一些不同于前人的新的解释思路,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他在对《乾卦》“元亨利贞”的注释中就有意的提出了这一问题,注释云: 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惟乾坤有此四德,在他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二程集》,第695页) 在这段注释中,程颐明确地将《乾》、《坤》两卦中的“四德”(即“元亨利贞”)与其他各卦区别开来,他认为只有《乾》、《坤》两卦中的“元亨利贞”具备万物“始、长、遂、成”的“广大”之意,而其他卦中所出现的“元亨利贞”则要随着各卦自身的具体内涵而变化,但这种变化并非全无规则可循,通常说来,其它各卦卦辞中出现的“元”专指“善大”之意,“利”倾向于“正固”,而对于“亨”、“贞”的解释则要随各卦的情况而定。由于具有“四德”的七卦中只有《坤卦》的卦辞为“元亨利牝马之贞”,所以关于“惟乾坤有此四德”这一点势必会引起诘问。对此,程颐在《坤卦》的注释中给出了更明确的说明,他说“坤,乾之对也。四德同,而贞体则异。乾以刚固为贞,坤则柔顺而贞。牝马柔顺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马之贞。”(《二程集》,第706页)在这段注释中我们也隐约看到了“(亨)贞之体,各称其事”的一些端倪。 “惟乾坤有此四德”这样的一个表述,让我们看到,在程颐的解释视野中《周易》中的六十四卦并非在一个层面上,《乾》、《坤》两卦相对于其他六十二卦来说有着更特殊的作用和意味。程颐在其他的注释中也表露过相似的观点,他说“他卦,彖、象而已,独《乾》、《坤》更设《文言》以发明其义”。(《二程集》,第699页)他注意到《文言传》是针对《乾》、《坤》两卦所作的,并认为这是孔子在暗示我们《乾》、《坤》两卦在《周易》中具有某种特殊的地位。[12]可以看到在程颐的视野中,《乾》、《坤》两卦是整个《周易》的基础,它们构成了一个层次,而其他六十二卦构成了另一个层次。因此,在注释中,《乾》、《坤》两卦中出现的“四德”也不同于其他各卦,其所包含的意味更广更大。关于这一点,程颐表现出了与胡瑗、孔颖达不同的解释学思路。按照孔颖达的观点,《乾》之“四德”就是天德,其他诸卦虽然也有“四德”,但都要劣于《乾》卦。他在注释中写道:“诸卦之中亦有‘四德’,但余卦‘四德’有劣于《乾》。故《乾》卦直云‘四德’,无所不包。其余卦‘四德’之下,则更有余事,以‘四德’狭劣,故以余事系之,即《坤》卦之类是也。”(《周易正义》,第14页)在这段注释中,孔颖达不仅指出《乾》之四德优于其他出现“四德”的各卦,并且给出了这个论断的依据。他认为唯独《乾卦》除了“元亨利贞”四德之外没有言及其他内容,而其他出现“四德”的诸卦除“元亨利贞”外都有其他言语上的补充,如《坤卦》“元亨利牝马之贞”、《随卦》“元亨利贞,乃得无咎”等等,因此,其他卦所具有的“四德”要劣于《乾》。可以说孔颖达的依据主要来自卦辞。胡瑗则反对“余卦‘四德’有劣于《乾》”这个观点,他说:“元亨利贞者,此《屯》之四德,亦天地之四德也,《注疏》以为‘劣于《乾》’,非也。”(《周易口义》,第35页)虽然胡瑗也认为《坤》卦之“四德”与《乾》卦同,[13]但他主张《周易》各卦中所出现的“元亨利贞”皆为“天地之四德”,[14]其间没有优劣之分,这与程颐凸现《乾》、《坤》两卦的观点也有很大不同。对此,胡瑗并没有给出文本方面的证据,而仅仅是通过义理方面的梳理——即寻找“四德”与卦义之间的关联,使得这种解读变得合理。 三位易学家对“四德”解读的不同,源自于他们各自所依赖理由的不同,孔颖达依据卦辞,胡瑗依靠义理,程颐则遵循彖辞。他在彖辞中发现了其中的规律,并相信这是孔子所传达给我们的唯一正确的解读。他在《大有卦》的注释中写道: 诸卦具“元亨利贞”,则《彖》皆释为“大亨”,恐疑与《乾》《坤》同也;不兼利贞,则释为“元亨”,尽元义也,元有大善之义。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蛊》、《升》、《鼎》也。唯《升》之《彖》,误随他卦,作大亨。(《二程集》,第768—769页) 这里的“诸卦”指除《乾》、《坤》两卦之外那些出现“四德”的各卦,程颐发现这些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卦的彖辞都将“元亨”释为“大亨”,各卦彖辞为:《屯》“动乎险中,大亨贞”、《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临》“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无妄》“大亨以正,天之命也”、《革》“文明以说,大亨以正”。程颐认为彖辞之所以释为“大亨”是要将“诸卦”与《乾》、《坤》两卦区别开来。紧接着他又指出另一个规律,即卦辞中只出现“元亨”字样的各卦,彖辞皆释为“元亨”,以突出“元”的“大善”之义。这样的卦有四,分别为《大有》、《蛊》、《升》和《鼎》,其中只有《升》彖辞释作“大亨”,程颐认为这是文本上的讹误。[15]从这段重要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程颐释《易》的根本依据来源于彖辞,这表现出了其与之前易学家们不同的解释学思路。[16] 在对“四德”中的“元亨”进行比较详细的解读的同时,程颐对“利贞”也进行了一些说明,他说:“《乾》、《坤》之外,云‘元亨’者,固有也;云‘利贞’者,所不足而可以有功也。有不同者,《革》、《渐》是也,随卦可见。”(《二程集》,第874页)按照程颐的理解,除《乾》、《坤》两卦之外,卦辞中出现“元亨”字样的,是卦本身所具有的,而“利贞”则是卦义本身不具备某些品质,需要加以劝诫的。但程颐马上又说这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对于“利贞”的解释还存在一些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不同的卦作不同的理解,在之后对《渐》卦的解释中他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点: 诸卦多有“利贞”,而所施或不同,有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有其事必贞乃得其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也。所谓“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损》之九二是也,处阴居说,故戒以宜贞也;有“其事必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于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者”,《渐》是也,言女归之所以吉,利于如此贞正也,盖其固有,非设戒也。(《二程集》,第973页) 这段注释是对“利贞”解读更为完备的一个补充,程颐将各卦中所出现的“利贞”进行了具体的区分,并列举了《周易》中对应的相关的卦或爻,在注释上可谓是有理有据。通过对“四德”中的“元亨”和“利贞”进行分别的细致分析,构成了程颐整个易学体系中非常完备的“四德”说。而本文之所以如此详细的讨论程颐的“四德”说,其原因就在于“四德”正是“卦德”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既往谈及“卦德”的研究中,被引用频率最高的就是下面的一段注释: 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义者,如“《比》吉”、“《谦》亨”是也;有因其卦义便为训戒者,如“《师》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二程集》,第768页) 引用这段话的学者,大多数关心的都是“卦才”与“卦德”的关系,或者仅仅是为了说明什么是“卦才”,却从没有人注意到在程颐作为例证的这些具体的卦辞中,究竟哪部分属于“卦德”、“卦德”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因为从“凡卦德”看来,在这段注释中程颐显然是在对“卦德”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分类。通过程颐所举的这些卦辞,再对比《程传》中对这些卦辞的具体解释,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得到这样的结论——“卦德”指的就是卦辞中“亨”、“吉”、“元亨”这类象征一卦所具有的某种可能的倾向性结果的语词。程颐将卦辞和彖辞中出现的“卦德”分为三种情况:《比》卦和《谦》卦属于“有卦名自有其义者”,在对这两卦的注释中程颐分别写道,“比,吉道也。人相亲比,自为吉道”(《二程集》,第738页)、“谦有亨之道也”(《二程集》,第773页),这是说因其卦名所代表的含义自然有了“吉”和“亨”的结果;《师》卦和《同人》卦则需要某些训诫才能达到“吉”、“亨”的结果,按照程颐的说法,兴师不仅要出于正道,并且需要众所畏服之人作为统帅,而“于野”则意味着居于郊野旷远之地,象征人不为私情所系,行至公大同之道;[17]还有一种由“卦才”才能得到“元亨”或“亨”这样结果的情况,本文将在“卦才”一节做出详细的说明。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卦德”是指“吉”、“亨”这类象征卦的某种发展趋势的词语,我们就会发现在《周易》中并不是所有卦的卦辞中都出现这类字眼,比如《观》卦卦辞 “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晋》卦卦辞 “康候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对此,程颐在对《晋》卦的注释中予以了说明,他说: 卦有有德者,有无德者,随其宜也。……晋之盛而无德者,无用有也。晋之明盛,故更不言亨,顺乎大明,无用戒正也。(《二程集》,第874页) 在程颐看来,《周易》中有些卦有卦德,有些则没有,这并没有什么特殊规律,而是根据各卦的具体情况而定。至此,我们对程颐整个易学体系中的“卦德”概念有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卦德”指的是卦辞中“吉”、“亨”这类象征卦的某种发展趋势或结果的词语。“四德”说是“卦德”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对于“元亨利贞”的解释上程颐遵循孔子所作彖辞中所提供的解释原则。在其视野中,各卦的“卦德”被分为三类,由“卦才”才有的“卦德”属于其中的一种。下面,本文就将以此作为基础详细地讨论“卦才”这一《程传》中最为重要、也是最有特色的概念,并试图扫清由于对“卦德”概念的忽视所带来的种种对“卦才”的误解。 卦才 对于卦才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卦才是什么”和“卦才与卦德的关系如何”这两个问题上,既往的研究虽取得一定成果,但在这两个问题的关键点上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卦德”、“卦才”是不是同一个概念?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按有些学者的说法,是因为程颐对“卦才”一词的确切含义语焉不详,在释卦时又经常三者(指“卦德”、“卦义”、“卦才”)并用,使得三者关系纠缠不清,特别是卦才与卦德,程氏常常笼统言之。[18]认为程颐在概念的使用上失之笼统,这样的评价实在有失公允。虽然《程传》在流传的过程中遭到损毁,后经人整理才得以重新现世,但这毕竟是程颐一生用力之作,而且从现今的通行本《程传》来看,不论从解释深度,还是从解释细节上看,都可以看出程颐注释之谨严,在概念的使用上更是极为准确。其实之所以造成我们对“卦德”、“卦才”这两个概念理解上的困难,主要由以下两条注释所致: 卦之德,内刚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应于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顺而明,能顺应乎二。二,乾之主也,是应乎乾也。顺应乾行,顺乎天时也,故曰“应乎天而时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此不识卦义离、乾成大有之义。非大有之义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与不能亨者,有矣。(《大有》彖辞注,《二程集》,第768页) 以卦之才德而言也。乾体刚健,艮体笃实。人之才刚健笃实,则所畜能大,充实而有辉光;畜之不已,则其德日新也。(《大畜》彖辞注,《二程集》,第828页) 在这两则注释中我们确实看到了“卦之德”、“卦之才德”与“卦才”混用的现象,给我们的理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在整个《程传》中,有三十六卦中出现或使用了“卦才”这一概念,却仅此两例出现了“德”、“才”混用的现象。有些学者仅依这两段材料而将“卦德”与“卦才”等同起来,未免过于武断了。并且在这两段注释中,程颐所用的都是“卦之(德)”这样的用法,这在“卦德”的用法中也是没有过的,这样的用法只出现于“卦才”的概念中。[19]基于以上的理由,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即“卦之德”、“卦之才德”并非是《程传》中的常规概念。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容易引起误会的概念呢?如果我们留心这两段注释在《周易》中所对应的彖辞,这样的用法就不难理解了。第一段注释对应的彖辞是“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第二段对应的则是“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我们看到两段彖辞中都出现了“德”这个词,那么程颐为了尊重文本而使用这种非常规的解释概念也就很自然了。但为了保持所使用的注释概念的一致性,在这两段注释中程颐也进行了相关的暗示,在第一段注释中程颐用“由其才故得元亨”置换了之前“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明确了这里的“卦之德”是指“卦才”。而在第二段注释中,程颐干脆将“才”与“德”分开来解释,这样就避免了概念之间的混淆。据此,我们说《程传》中出现的“卦之德”、“卦之才德”指的都是“卦才”,这是程颐在注释过程中遵循文本而使用的特殊概念,这与之前所分析的“卦德”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将二者混淆。 虽然在《程传》中频繁地使用“卦才”这一概念,但对于“卦才”一词的具体含义,程颐却是语焉不详。这给我们把握这一概念带来很多困难,《程传》中提供给我们的唯一线索就是明确指出了“卦才”与“卦德”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而弄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将成为我们正确理解“卦才”的关键。这里我们还要用到那段重要的注释,即“凡卦德……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刚健文明,应天时行,故能元亨也。”根据之前对“卦德”的分析,我们知道“元亨”属于“卦德”,那么这段注释告诉我们的就是彖辞中“由卦才而致卦德”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程传》中普遍出现,其中最典型的句式就是“如卦之才……可以”这一用法,讨论的都是卦辞之所以言“吉”言“亨”的问题。其实,另一个关于“卦才”的典型句式“以卦才言也”讨论的也多是一卦所以有此“卦德”的原因或处时、治事之道,而并非是彖辞的立说根据和原则。[20]至于认“卦德”与“卦才”为体用关系,则更难在《程传》中找到有力的依据。余敦康先生即持此种观点,他说:“才与德相对,卦德为体,卦才为用。照程颐看来,大有之所以元亨,关键在于卦才之用。卦才由卦德而来,但必由体起用”,[21]其中的“卦才由卦德而来”更是与程颐的注释格格不入,《程传》中多“如卦之才则元亨”或“如卦之才可以大亨”的字样。余先生的结论应改为“卦德由卦才而来”,似乎更符合程颐的本来意思。[22]这些误解的原因,除了是因为没有很好地把握住“卦德”的内容之外,再就是因为之前的研究只关注了《程传》注释本身,却忽略了程颐向我们暗示的卦辞与彖辞之间所存在的紧密联系。下面我们就列举出现“卦才”概念的一些卦的卦辞与彖辞,以便我们清楚地看到其中的关系: 《需》卦辞:有孚,光亨,贞吉。 彖辞:“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咸》卦辞:亨,利贞,取女吉。 彖辞: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睽》卦辞:小事吉。 彖辞: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巽》卦辞:小亨。 彖辞: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 从这些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彖辞与卦辞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解释关系,程颐所使用的“卦才”概念也往往出现在这些具有解释关系的卦辞或彖辞中间。这也恰恰符合了程颐所说的“卦德”中“有以卦才言者”的情况。因此,对“卦德”的区划标准,并非仅是以程颐个人对儒学价值的理解为依据,其更多的依据来自孔子所作之彖辞,可以说程颐在诠释《周易》时,一方面自觉地受着《易传》解释方式的约束;另一方面则通过使用“卦才”、“卦德”这样的概念将《易传》中的解释方法表示出来。由此可见,“卦德”是指卦辞中“吉”、“亨”这类象征卦的某种发展趋势的词语;而“卦才”则是对彖辞中那些解释“卦德”的部分的指称,是对彖辞如何解释卦辞的描述。可以说,“卦才”是“卦德”的所以然。[23] 如果说解释“卦德”形成的原因是“卦才”所承担的解释功能之一,那么,“卦才”有时还被用于对卦义的解释上: 凡《易》卦:有就卦才而得其义者,亦有举两体便得其义者。“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此是就卦才而得《随》之义;“泽中有雷,随”,此是就象上得《随》之义也。(《二程集》,第179页) 与同“卦德”之间所存在的因果关系不同,在用于对卦义的解释时,“卦才”与“卦义”之间并不存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而仅仅是一种意义上的关联。不过,虽然与“卦德”、“卦义”之间存在着各自不同的解释关系,但“卦才”在取义形式方面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同。 在了解了“卦才”与“卦德”的关系之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卦才是什么”的问题。对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在程颐的视野中,各卦彖辞中究竟哪些内容属于“卦才”: 又据卦才而言,九二以刚自外来而成讼,则二乃讼之主也。以刚处中,中实之象,故为“有孚”。……二以阳刚自外来而得中,为以刚来讼而不过之义,是以吉也。卦有更取成卦之由为义者,此是也。卦义不取成卦之由,则更不言所变之爻也。(《讼》彖辞“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注,《二程集》,第728页) 以卦才言也。内健而外巽,健而能巽也。二五居中,刚中也。阳性上进,下复乾体,志在于行也。刚居中为刚而得中,又为中刚。言畜阳则以柔巽,言能亨则由刚中。以成卦之义言,则为阴畜阳;以卦才言,则阳为刚中。才如是,故畜虽小而能亨也。(《小畜》彖辞“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注,《二程集》,第745页) 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义也。(《恒》彖辞“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注,《二程集》,第861页) 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诸爻,除初外,余皆当正位,故为贞正而吉也。初六虽以阴居阳,而处下,亦阴之正也。以如此正道正其邦,可以济于蹇矣。(《蹇》彖辞“当位,贞吉,以正邦也”注,《二程集》,第896页) “健而说,决而和”,以二体言卦才也。下健而上说,是健而能说,决而能和,决之至善也。兑说为和。(《夬》彖辞“健而说,决而和”注,《二程集》,第919页) 《程传》中言及“卦才”者甚多,不能一一列举,只举比较典型的注释以及其所对应的彖辞,以便分析之用。从上述材料来看,“卦才”的具体内涵极为丰富,显然非“六爻在此组合(指卦体,即一卦六爻在特定时限内所形成的组合关系)关系中所具有的功能”所能概括,[24]但余先生的研究依然给我们很多启发,他说:“并不是任何结构皆可生发出应有的功能,如果六爻的组合关系刚柔错谬,阴阳失调,其应有的功能就会化为乌有,只有在形成了某种优化组合的情况下,刚柔相济,阴阳协调,这才能生发出应有的功能。因此,程颐对卦才的研究,主要就是对六爻的组合关系进行价值判断,具体地考察是否符合中与正的标准。”[25]的确,“是否符合中与正的标准”是“卦才”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小畜》彖辞注中就有“以卦才言,则阳为刚中”这样以“中”为标准的;另外,也有《蹇》彖辞注“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诸爻,除初外,余皆当正位,故为贞正而吉也”这样以“正”为标准的。但认此为“对六爻的组合关系进行价值判断”却不够准确,因为除了《蹇》这样以六爻当位与否进行判断外,还有如《小畜》以二五两爻居中为内容,更有像《讼》以一爻为主言说“卦才”的形式。因此,我们将此类“卦才”内容的来源归结于爻位,就是看一卦中的一爻或多爻是否符合中或正的价值标准。但“卦才”的内容并非仅仅来源于爻位,按照程颐的说法,“卦才”还有“以二体言”这样的形式。当卦才的内容来源于爻位时,它常常强调爻的质性的“刚健”以及爻位的“中正”;而当卦才根据的是上下二体时,则强调上下卦所代表的某些德性或品格,如《乾》象征“健”、《兑》象征“说”、《巽》象征“顺”、《离》象征“明”等等。[26]“以二体言卦才”这样的卦在《程传》中也不少,除了上面所举的《小畜》和《夬》之外,《益》彖辞注中也有“又以二体言卦才,下动而上巽,动而巽也”这样的说法。但此两种来源仍不足以说明“卦才”的全部内容,其内涵似乎较我们现有的认识更为丰富。对此,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上面所举的《恒》彖辞注,其中“卦才有此四者”指的就是彖辞中“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四个方面的内容,从这些内容上看,“卦才”的内涵显然非爻位、二体两个来源所能包含。按程颐的注释,“刚上柔下”指的是“成卦之由”,与《讼》彖辞“刚来而得中”相似;“雷风相与”则用到了上下卦所象征之象;“巽而动”,则是“以二体言之”;而“刚柔皆应”则言及卦内各爻之间的相应关系。可见,“卦才”在来源上取材非常的广泛,这需要我们在研究《程传》时予以特别的注意。虽然,“卦才”的来源多种多样,但《程传》中与“卦德”相关联的“卦才”基本上都指涉着某种德性或品格,这些德性或品格要么是一卦向“亨”、“吉”发展的必要条件,要么就是在应对某一卦所代表的“时”或“事”所必备的人格要素。因此,在程颐的易学思想中“卦才”突出的是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与王弼不同,人在面对种种境遇时不再仅仅是被动的顺应,而是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促进时势的转变。可以这样说,“卦才”概念所反映的正是程颐易学思想背后所蕴含的儒者精神。
唐纪宇,1983年生,现为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1] 据有些学者的统计是三十五卦,此说见于杨东:《王弼易与伊川易之比较——关于〈周易〉的体例与原则》一文(参见《周易研究》2004年第5期,第43页)。但据笔者反复查对,有如下三十六卦都在注释中明确使用了“卦才”的概念,它们是《蒙》、《需》、《讼》、《小畜》、《大有》、《蛊》、《临》、《噬嗑》、《复》、《大畜》、《大过》、《离》、《咸》、《恒》、《遁》、《家人》、《睽》、《蹇》、《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艮》、《渐》、《旅》、《巽》、《涣》、《节》、《小过》、《既济》、《未济》。另外,在《震卦》中也出现了“卦才”,但并非用于直接的注释,故不计入三十六卦之内。
[2] [宋]程灏、程颐,王孝渔点校:《周易程氏传》,《二程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97页。
[3] 杨立华:《气本与神化:张载哲学述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83—184页。
[4] 诸如此类的卦在《周易》中还有很多,如《蒙》、《需》、《比》、《履》、《否》、《剥》、《解》各卦等等。
[5] 以“元亨利贞”为例,在《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中都有出现。出现“亨”、“元亨”这样的卦在《周易》中就更多了。
[6] 在《周易正义》中亦有“卦德”一词,但在意义上与程颐所用的“卦才”相似,而与《程传》中“卦德”用法相似的是“卦之德”,在本文之后的部分会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梳。
[7] “卦德”概念仅在《大有》卦辞注中出现过一次。(《二程集》,第768页)
[8] 语见李学勤主编:《周易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页。
[9] 在胡瑗的《周易口义》中也有“以明乾之四德”的说法。(参见[宋]胡瑗:《周易口义》,钦定四库全书荟要影印本,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第5页。)
[10] 按孔颖达的说法,“有四德者,即《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是也。”(《周易正义》,第13页)其中只有《坤》卦的卦辞为“元亨利牝马之贞”,其余的卦都为“元亨利贞”。
[12] 在对“卦变”的理解中,程颐说:“卦之变,皆自《乾》、《坤》,先儒不达,故谓《贲》本是《泰》卦,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由泰而变之理?……《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二程集》,第809页)在程颐看来,《乾》、《坤》两卦衍为八卦,再由八卦相重而为六十四卦,可以说《乾》、《坤》是整个六十四卦的基础。这也反映了在程颐的解释视野中,《乾》、《坤》两卦所处的特殊位置。
[13] 在对《坤卦》的注释中写道:“凡《坤》之四德,与《乾》之四德同。”(《周易口义》,第24页)
[14] 参见《周易口义》中相关各卦的注释,分别为:《坤卦》(第24页)、《屯卦》(第35页)、《随卦》(第96页)、《临卦》(第103页)、《无妄卦》(第128页)、《革卦》(第221页)。
[15] 《升》卦彖辞注云:“《彖》文误作‘大亨’,解在《大有》卦。”(《二程集》,第936页。)
[16] 现代一些解释《周易》的学者仅仅通过文字训诂或义理的方式来判断各时代释《易》作品的优秀与否,这样的方式过于武断,这源于我们在易学研究上还未能深入文本,缺乏对古代易学家们在《周易》解读方面所作的深层思考的了解。
[17] 分别参见《二程集》第733页和第763页的注释部分。
[18] 详见杨东:《王弼易与伊川易之比较——关于〈周易〉的体例与原则》,第43页。
[19] 在《大有》、《蛊》、《临》、《遁》、《困》、《井》、《鼎》、《旅》、《巽》和《节》诸卦中都出现了“卦之才”的用法。
[20] 关于这段研究,详见杨立华:《气本与神化》,第186—187页。关于“以卦才言”这一句式,只有少数几卦与“卦德”无关,如《噬嗑卦》注云“噬嗑亨,卦自有亨义也”,这里的“亨”与彖辞中“卦才”无直接关系。其余多数卦仍以解释“卦德”为主。
[21] 余敦康:《汉宋易学解读》,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426页。
[22] 余先生还得出了“有卦德必有卦才”的结论(余敦康:《汉宋易学解读》,第428页),这与程颐对“卦德”的三种划分,“由卦才而致卦德”属于其中一种的观点(见《二程集》,第768页),也相去甚远。
[23] 在《复》彖辞注中就有“以卦才言其所以然也”的说法。(《二程集》,第819页)在其他一些卦中也出现过类似的用法。
[24] 此“卦才”之定义见余敦康:《汉宋易学解读》,第427页。
[26] 此段观点引自《卦序与时义:程颐对王弼释〈易〉体例的超越》一文,(见杨立华:《气本与神化》,第188页)但本文对后半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不取其中“上下卦的‘健’、‘说’、‘巽’之类的卦德”的说法,因为之前已澄清了“卦德”的观念,并在文中严格按此含义使用“卦德”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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