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总目》编纂述略
吴格 (复旦大学图书馆 上海 200433)
《中国古籍总目》(下简称《总目》)编纂,自1992年以来,经规划筹备、调查清理、编纂审订、定稿出版诸阶段,历时十七年终告完成。
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其文献记载历数千年而迄未中断。由汉文书写记录的历代文献,夙称汗牛充栋、浩如烟海,其数量之丰富、内容之深厚,举世无俦。中国古籍不仅记录承载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并且对东亚乃至西方文明的进程产生深刻影响,是全人类共有的宝贵文化遗产。保护并继承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要求今人对现存中国古籍作系统整理与研究,而整理研究须有所凭藉,首先需要对文献资源作全面调查与清理。《总目》的编纂出版,具有开创性与总结性,堪称中国古籍整理研究的重要成果。
编纂全面反映中国古代文献流传与存藏状况的总目录,是文献学界、图书馆界多年的共同理想。中国历代有编纂史志目录、公私藏书目录的传统,并重视书目编纂“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指导作用。史志与公藏目录多反映各朝皇家或官府的典籍积累,私家藏书目录则较多反映民间的文献收藏,两者各有局限,互为补充。收罗完备、著录详明、体例精严的总目录,惟有至文献典籍大多归于公藏,各地区、各系统图书馆开展联合编目的当代,才有可能产生。近代以来,各大图书馆逐步积累的馆藏古籍记录、与各学科专家合作编纂的专科目录,是《总目》编纂的基础。建国以来合众多图书馆之力集体编纂的《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大型书目,为《总目》编纂提供了文献调查与收集、书目汇总与校订的成功范例。
《总目》编纂是中国图书馆界、文献学界的基础建设工程,因其前所未有的规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建国以后尤其是近三十年来,中国古籍的整理及出版工作,作为国家支持的文化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图书馆界历时多年完成《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纂,基本著录了中国大陆现存的善本古籍。此后,继续开展并完成对现存中国古籍所有品种及其版本的全面调查与著录,即成为时代赋予今人的历史任务。1992年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不失时机地将编纂《总目》列为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重点项目,由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现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下简称“古籍小组”)主持,设立编纂办公室,并由国家图书馆等十一家图书馆古籍编目人员组成编委会,于1993年7月启动编纂工作。至1999年,编纂工作因机构调整等原因而中辍。该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用力于清理并汇总各馆古籍收藏记录,为《总目》提供书目编纂基础。
2003年底,由古籍小组主持、古籍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总目》编纂工作重新启动。依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组成以杨牧之为主任,詹福瑞、李岩为副主任,王兴康、朱强、吴建中、马宁、黄松等为委员的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调整并增补编委会成员,组成以傅璇琮、杨牧之为主编,陈力、吴格为副主编,孔方恩、任光亮、李致忠、李国庆、吴旭民、谷辉之、沈乃文、徐俊、徐忆农、高克勤、宫爱东、陈先行、崔建英、许逸民、张力伟、阳海清、鲍国强、韩锡铎等为委员的编纂委员会。此后,接受古籍小组委托,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具体承担了《总目》各分部(类)的编纂任务,复旦大学图书馆相关人员也应邀参加编纂。调整后的编纂委员会,对《总目》原定的收录范围、立目原则、分类表、著录规则等进行修订,并确立编纂工作流程及时间表,随即展开紧张工作。2004年以来,《总目》编纂工作,严格按照“分卷主编馆编定初稿、编委会组织专家审订、分卷主编馆参照专家意见修改以形成定稿、编委会委托专人统一定稿、编委会委托专人及出版社审读定稿”的流程推进。依赖各相关图书馆的大力配合、各有关专家学者的热心支持,编纂人员辛勤劳动,有效合作,历時六载,终克于成。
《总目》是现存中国汉文古籍的总目录,旨在全面反映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主要图书馆及部分海外图书馆现存中国汉文古籍的品种、版本及收藏现状。《总目》以古代至民国初人撰著并经写抄、印刷的历代汉文书籍为收集范围,汇聚各家馆藏记录,在传统四部分类法的基础上,以经、史、子、集、丛书五部,分类著录各书的书名、卷数,编撰者时代、题名及撰著方式,出版者、出版时地、版本类型及批校题跋等信息,同时标列各书的主要收藏机构名称。各部陆续付印告竣,随即推出全书索引。对于《总目》这一反映中国古籍流传与存藏状况的最新成果,兹介绍其编纂内容及特点如次。
一、《总目》编纂原则 1、《总目》为国家古籍整理出版重点项目,由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原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主持编纂,由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天津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及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浙江图书馆等十一家图书馆先后参与编纂。 2、《总目》著录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公共、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及博物馆等所藏历代汉文古籍(含少量汉文与少数民族文字合编、以汉文注释外国文字者)之基本品种、主要版本及主要收藏信息,并部分采录海外公藏之中国古籍稀见品种。 3、《总目》以古代至民国初人撰著并经写抄、刻印、排印、影印之历代汉文古籍为基本著录范围,部分成书或传抄刻印于民国时期,内容关涉中国古代学术文化,采用传统著述方式,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式者(如丛书、方志、族谱等),收书下限略有延伸。 4、《总目》著录已经编纂并传抄编印成书之甲骨、铭文、碑刻、竹简、木牍、帛书、敦煌遗书、金石拓本、舆图、书札、字画、鱼鳞册、宝钞、契约、诰命、文告等文献,其原件均不著录。 5、《总目》沿用四部分类法,经、史、子、集部外增设丛书部,各部下复分若干类属,据著录规则编次入录各书。类目设置曾参酌《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增损移易之处,于各部前“编纂说明”中说明。 6、《总目》由各馆藏书目录汇编而成,部分条目曾核对馆藏并修订原有著录讹误,各书著录款目依次为:书目序列号,书名卷数、著者时代、著者姓名、著作方式、出版年代、出版者、出版地、版本类别及批校题跋、各版本主要收藏机构简称等。
二、《总目》立目原则 1、一书虽经传抄刊刻,其内容仍沿袭不变,即作为相同品种,依次著录其不同版本。 2、一书经重编后传抄刊刻,内容有所增损,卷数随之变化,即不再作相同品种立目。 3、一书正文及其传笺、注释、音义、考订等以不同形式合编,即作为不同品种立目。 4、志书经赓续修纂,不论其新增内容多寡、新修后增刻或重刻,均视为新品种立目。 5、一书曾经名家递藏,或有历代学者批校题跋,不单独立目而于版本等项加注说明。
三、《总目》著录规则 1、书名据卷端所题著录,各卷题名不一,以首卷题名为准,别有所据,附注说明。 2、一书内容相同而有多种题名,取常见题名立目,并于该题名后附注其它异题名。 3、一般著录内容完整之书,稀见品种则虽已残缺或分藏各馆,仍据存卷依次著录。 4、存卷不足之书,著录原有卷数,附注实存卷数,原书卷数无考,著录为□□卷。 5、方志、科举等书名前加冠纂修时代,谱牒等书名前加冠地名,均以方括号标明。 6、著者以本名著录,不取字号,原书题名用别号或称题某某者,据所知加注说明。 7、一书内容卷数相同而有多种版本,依次著录不同版本,异题名附注于版本项后。 8、一书流传过程中增添批校、题跋等新版本特征,附注于版本项或收藏馆简称后。 9、抄本有资料可据者,著录其抄写年代及抄者姓名,如无可考则统称为某朝抄本。 10、时代较早之抄本、宫廷官府编书之缮写本、端楷书写之进呈本等,统称为写本。 11、刻本有资料可据者,著录刻年、刻地及刻者姓名,如无可考则统称为某朝刻本。 12、丛书部仅著录跨部合刻之汇编丛书,同部类合刻之书则著录于各部“丛编”中。 13、丛书子目整体著录后,又各依其类著录于四部中,其版本即简称为某某丛书本。 14、丛书有多种版本而子目不同,某书为某版本所独有者,即于该子目后附注版本。 15、所著录“四库全书本”,均指今藏台湾故宫之《文渊阁四库全书》及其影印本。 16、历代刊刻之佛藏,整体著录于子部释家类,因其子目大多重复,不再单独著录。
四、《总目》收藏机构 1、收藏机构附注于版本项后,依次著录参与编目之图书馆、中国及海外藏书机构简称。 2、稀见刻本、稿抄批校本之收藏机构著录从详,通行常见之本因所在多有,著录从略。 3、丛书、方志等收藏机构较多,为省篇幅,酌加减省,以著录各地大中型图书馆为主。 4、公共图书馆以地名为简称,博物馆、档案馆简称缀于地名后,海外藏书机构名从详。 5、原北平图书馆善本古籍现寄存于台湾“中央图书馆”者,依据惯例简称为“北平”。 6、稀见之书,兼收残本,实存卷次,附注于收藏机构简称后,卷数不明者加“*”号。
五、《总目》编排规则 1、入录各书按分类表编排,并据成书之先后编次,原著在前,据原著衍生者在后。 2、入录各书以内容完整者排列在前,内容残缺者排列在后,并附注说明所存卷次。 3、同类各书以著者时代为序,一书有多种版本,依时代及稿、刻、抄本顺序编次。 4、一书有多种批校题跋,先以版本时代编次,版本相同者以批校题跋者时代编次。 5、各条目前均列有编号,编号由分部、册次、类次及序次号组成,形成唯一代码。
例1 史10200011 十七史一千五百七十四卷明毛晋编 史1:史部第1册 02:(史部)纪传类 00011:(史部)序次号
例2 史10200036 史记一百三十卷汉司马迁撰刘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 宋乾道七年蔡梦弼东塾刻本 国图(卷四十三配清光绪元年杨保彝影宋抄本) 上海(卷五至六、十八至二十四、四十七至四十八、五十四至五十五、七十六至八十六配蒙古中统二年段子成刻本,明许初跋) 宋淳熙三年张杅桐川郡斋刻本 国图(存卷一至十八、四十四至八十八) 蒙古中统二年段子成刻明修本 上海 元大德间饶州路儒学刻本 国图(存卷五、二十三、二十五至二十六、四十八至四十九、五十六、六十一至七十一) 明天顺间游明刻本 国图(清邹道沂跋) 北大 上海 明正德十三年邵宗周刻本 北大 浙江 明正德间刘氏慎独斋刻本 上海
六、《总目》编纂分工 经 部:北京大学图书馆 史 部:上海图书馆 子 部:南京图书馆 集 部:国家图书馆 丛书部:湖北省图书馆 子部新学类:天津图书馆 汇总统稿:复旦大学图书馆
七、《总目》出版分工 中华书局:经部、集部、丛书部 上海古籍出版社:史部、子部、索引
八、《总目》编纂特点 1、著录了现存中国古籍十七万余种。十九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及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历代流传的典籍,渐次由私人收藏转为公共收藏。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绝大部分的存世中国古籍,已成为国家及各地公共图书馆、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图书馆的馆藏。参与《总目》编纂的国内各大图书馆,所收藏古籍已涵盖现存古籍百分之九十以上品种,编纂中又吸收图书馆历年编纂的丛书、方志、家谱等联合目录成果,所录古籍收藏机构已逾千家,对现存中国古籍,完成了迄今最大规模的调查与著录。 2、著录了港澳台地区及日本、韩国、北美、西欧等地图书馆收藏的中国古籍稀见品种。现存中国古籍的总目录,理应反映全球收藏的中国古籍信息,限于人力物力,此项工作目前尚属起步。《总目》已利用知见的港澳台地区及日本、韩国、北美、西欧等地图书馆古籍收藏目录,采录大陆图书馆未见著录的古籍品种,并为稀见品种增补了海外收藏机构名称。 3、著录了现存中国古籍的主要版本。中国古代典籍的撰著与流传,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宋元以降,历代典籍屡经写抄刊刻、汇编选辑,传存后世,版本极为复杂,人称书囊无底,难以穷尽。《总目》的版本著录,不仅包括历代公私写抄、刻印、排印、影印之本,又综录佛道二藏,旁搜秘本僻书,兼及批校题跋,囊括所有版本类型。至如丛刻单刻、汇印选印、增刊补版、抄配补本等版本特征,形式多样,著录歧异,整合归并,多费斟酌。《总目》对于所著录古籍的版本描述,已具初步清理之功。 4、依据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并有所突破。《总目》沿用四部分类法类分古籍,并参酌《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增损类目,部居类分,有条不紊。如照应现代图书馆编目及庋藏实际,将“汇编丛书”单列为“丛书部”,与经史子集四部并列,形成五部分类。《中国丛书综录》收录的“类编丛书”,则分归四部之首,各设“丛编”以统之。又如明清以来方志、家族谱编纂兴盛,清季新学流行,相关译著及著述繁多,遂因书设类,特于史部增立“方志类”、“谱牒类”,子部增立“新学类”,汇录相关书籍,以便读者即目求书。 5、为专家学者提供书目工具,为古籍同行提供交流平台。文献整理与研究中,书目指导的重要作用,久已成为共识。古籍编目似易实难,人才培养须经多年历练。近代以来,图书馆界曾涌现不少古籍编目专家,建国后历次全国性古籍联合目录编纂,多由目录版本专家主持。《总目》编纂持续多年,参与其事者多经磨练,已造就一批古籍编目骨干。然而,在近年开展的古籍保护、古籍普查工作中,面对全国数千家古籍收藏机构所藏的数千万册古籍,古籍编目力量仍嫌薄弱,可资参考的书目工具仍感不足。古籍书目编纂是一项逐步积累、渐臻完善的事业,书目收罗的完备与著录质量的精准,前修未密,后出转精,校核修订,迄无止境。《总目》的编纂完成,不仅为古籍整理与研究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书目工具,又为古籍书目建设培养了后继人材,并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各馆古籍编目人员利用《总目》及其索引,可收举一反三之效。《总目》的著录质量,又可借助古籍读者与同行的核查比勘而精益求精。 6、吸收了古代文献研究最新成果。《总目》初稿完成,编委会即分邀各学科专家学者参与审稿。参与审稿的数十位专家学者,来自文学、史学、哲学、宗教、军事、地理、医学、科技、艺术、出版等领域,遴选及于台湾及海外。各科专家学有专长,熟精文献,认真审阅,悉心校核,补苴罅漏,多所指正,及时反映了古代文献研究成果,由此提高《总目》编纂质量,促进了图书馆界与学术界之交流。
《总目》出版在即,行将接受读者与同行的检验。深盼海内外古籍整理研究者与图书馆同行,不吝指教,惠予订正。
吴 格 复旦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中国索引》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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