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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經書、經學與經學史研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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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3:0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魏庆彬 于 2012-4-26 23:05 编辑

經書、經學與經學史研究的區別
報告人:葉國良
2012-04-25
一、前言
1.  經書、經學、經學史是三個不同的概念,三者可以兼通,但應有區別。三者之研究,不應含糊稱為經學。
2.  本報告試圖釐清三者的區別。
   
二、經書
1.  經書之所以被稱為經書,是因包含古人思維、感情的精華。
2.  經書包括十三經,有發展的過程。
3.  研究經書,重點在探討其著作時代、反映時代與性質、內容。
4.  研究經書,其精神在“了解古人”,故以“真”為追求的標的,盡可能如實反映本義。因而必須重視工具學問(訓詁和名物制度之學)。
5.  研究經書者,可稱之為“經書學者”或“某經學者”。
6.  “六經皆史”是不周延的命題。
   
三、經學
1.  經學以經書為素材,但可以去取,不必兼顧諸經。
2.  經學的重點在建構理想,提出具有體系的主張者,其精神為“經世致用”,故以追求“善、美”為標的。具有此種精神,因而能夠成為一種學術,也因而可以有不同主張。
3.  能提出具有體系的主張者,為“經學家”。研究經學家之主張者,為“經學學者”。
4.  經說以不牴觸經文或自相矛盾為底限,否則應該自立家門,不必號稱經學。
5.  不應誤認經學著作的文獻學考察(如版本、目錄、校勘、輯佚)為經學。
     
四、經學史
1.  經學史的價值,以經學仍然存在為前提,否則可有可無。
2.  經學史旨在描述經學發展的歷史,應以能提出具有體系的主張的經學家為主要探討對象。
3.  經學史應如實描述,其精神在“供經學家借鏡”,故以追求“真”為標的。
4.  經學史只能補充,不能為其它目的而改寫。(如皮錫瑞、康有為)
              
五、結語
1.  經學以經書為依據,牴觸經書,則非經學。經學史以經學為對象,否定對象,則成無的放矢。
2.  經書和經學史都是既成的事實,是已過去的,因而研究以追求“真”為標的,不應美化或善化,亦不應丑化或惡化。經學旨在溶和古人和今人的智慧建構理想,以求貢獻于未來,因而以追求“善、美”為標的,故不必以其說是否符合古史、古事為批評之要項,問題在其是否具有影響力(如時代行、可行性)。
3.  當今多“經書學者”與“經學史學者”,少“經學學者”。
4.  最終目標仍在“經世致用”。期待“經學家”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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