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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刘世明:章太炎解经方法述论——以《古文尚书拾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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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20:0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简介:刘世明(1984—)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讲师。

摘要

章太炎是辛亥革命元勋,亦是清代古文经学大家。其小学功底深厚,训释作品繁多。仅以其中的《古文尚书拾遗》为例,便可从证字法、释义法、旁说旁证法三个方面窥得先生训释手段之一斑。而对其解经方法进行分析,不仅有利于读者对小学知识的认知与把握,更有利于世人了解太炎先生伟大的人格魅力及其为经学所灌注的精力。因此,解经之法,可谓功不可没。




经学是中国文化的根基,历经千年而不衰。自汉至清,为经典作注疏者便层出不穷。而对于中国传统学术,真正的研究方法并非纵横驰骋的论说与演绎,而是注释、考辨、评点与札记。章太炎作为古文经学大师,其注解经典的功力自然非比寻常。汉儒说经以师承,宋儒说经以理断。而先生则为清人考据路数,搜证广博、校勘细密,务使经义晓畅明白、人人可读。其注释经典的作品包括《广论语骈枝》、《孟子大事考》、《太史公古文尚书说》、《春秋左传读》,等等。现仅以《古文尚书拾遗》为例,试探先生解经方法之大要。

《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历史文献。孔颖达在《尚书正义序》中曾言:“夫书者,人君辞诰之典,右史记言之策。”虽然“天下之大经大法,皆载此书”,但其“却是一部最啰唣、问题最多的书。”《四库全书总目》说:“诸家聚讼,犹有四端。曰今文、古文,曰错简,曰《禹贡》山水,曰《洪范》畴数。”自有是书以来,便争议不断、论说不断。因此,非考证无以断其字,非训释无以明其义。而章太炎对于《尚书》,自言“已通百之八九十,胜于清儒。”其“以己意比考通其故言,以旧书雅记征其事状”所成的《古文尚书拾遗》二卷,现收入《章氏丛书》之中。最初于1917年浙江图书馆刊刻,今由台湾世界书局1982年影印发行。文中所言解经之方法,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思考。

一 证字法

太炎治学,秉承的是中华学术的传统路径。即由小学入经学,通文史,最后归于诸子。因此,解经之初,必从文字着手。先生“少受学于俞樾,治小学极严谨”,故对文字、音韵、训诂十分精通。每证一字,定当精审核实、详加校勘,最后实现确定本字的目的。其解释经学的证字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版本比较。“静言庸违,象恭滔天”,据石经、孔壁古文,“共”、“恭”皆作“龔”。“共”即共工,为其字。“恭”字,读者乱之也。而对于“我之弗辟”之句,先生认为《说文》引“我之不”为古文真本,较马、郑“避”字为胜。可见,其不仅与马融、郑玄之本比较,还利用石经残碑来进行对比校勘。其次,辗转相证。此为递训之法,多字相关联,以末字证首字。如“誓”古为“”,“”乃“”(折)字之误,据《秦始皇本纪》知“折”即“制”字。辗转相证,《汤誓》实为《汤制》,六誓皆同。再如“有友伐厥子”,“有”,石经古文作“又”,“又”亦用为“右”字。右者,助也,即助友伐厥子之意。步步为营、层层推进,通过辗转相证,可得本字,亦可明了古义。再次,因声求字。即通过语音相近之字,来推究本字,此法多用“读如”、“读若”、“读为”之语,以声寻字,普通却也实用。如“谋人之保居叙钦”之句,“钦”读为“廞”,有陈列之意。先生通过属辞比事,得出整部《尚书》“钦”字多读为“廞”这样的结论。再如,“庶顽讒说”之“讒”字,当读如儳言之“儳”。儳说,即是诸众不齐之言,而非谗佞之臣也。“廞”、“儳”或为本字,亦未可知。除此之外,亦有以形证字之法,即通过不同字体寻求文章本字的一种方法。《隋书·经籍志》曾载:“自苍颉讫于汉初,书经五变。一曰古文,二曰大篆,三曰小篆,四曰隶书,五曰草书。”《尚书》为先秦典籍,本字必由古文探求,方可不失其真。如“至于敬寡”之“敬”字,古文本作“”(苟),“苟”、“矜”双声对转,则“敬”本字应为“矜”也。又如“文王卑服”之“服”字,古文作“”(葡),借“葡”为“服”也。看今文不明文意,还原本字,其义自明,这便是以形证字对于经典诠释的作用。最后,依史证字。即通过史书引文或相关语句来确定本字的一种方法。此法先生屡用不爽,可以称得上其最娴熟的证字方法了。如“孚命正厥德”之“孚”字,先生先列举《史记》之字(《殷本纪》作“附命”,《孔光传》作“付命”),后提出真正的本字(“”),证据依旧是史书(《汉书·食货志》:“野有饿而弗知发”)。因汉时“”误作“莩”,故“”、“孚”二字亦然。同样,《尧典》中“舜让于德弗嗣”之“嗣”字,先生认为其本字应为“台”。其征引材料分别取自司马迁《史记·自叙》中的“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和班固《典引》中的“有于德不台,渊穆之攘”之句,并由此确定“嗣”字本字实为“台”字也。


以上为太炎先生诠释经典的证字方法,虽未完备,可窥全豹。“古者八岁入小学”,不识字,如何晓得经义。故先生细心核实,旁征博引,只为推求文章本字。非如此,千年经典将被后人误读,岂不可惜。

二 释义法

任何解经方法,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顺通文意、明白经义,使经学典籍人人可读。《古文尚书拾遗》释义之法,当然也不例外。太炎先生学识淹博,不受传统观念束缚,其阐释经义的方法亦是丰富多样、异彩纷呈。


其一,以《书》解《书》。即通过《尚书》中前后文字来相互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本训法”。此法因同出《书经》,文字产生时间与背景相近,故而可信度较大。如《洛诰》中“荅其师”之语,先生便用《康诰》“四方民大和会”与《召诰》“庶殷丕作”相释,由此读者易知“荅其师”实为“合其师”也。而《立政》篇“庶习逸德”之事,用《牧誓》篇“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来解,自然会得出“妇人媚道”的结论来。


其二,以他书解《书》。这种解经方法最为普遍,即通过其他书籍来训释《尚书》。先生有时以经典训释经典,如“府”即《周官·宰夫》所谓府掌治藏者也,即通过《周礼》解释《尚书》。又或通过经传对其作出训释,如“四国民命”,《诗经·豳风》传云:“四国,管蔡商淹也”,即是以《诗》传诠释《尚书》了。其亦用注解训释经文,如“曰若稽古”,马注“顺考古道”,郑注“稽古同天”。除此,先生还用诸子之语或历史文献训释文意,像庄子以“民兴胥渐”为“知诈渐毒”;《夏本纪》以“庶顽”为“诸众”,皆此类也。其旁征博引,证据以古为尚,大大拓展了用他书释本书之法,着实令人钦佩。


其三,随义而解。即释义不受固定章法的约束,随着文字或语境不同,意义也各有不同,需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如“乱为四方新辟”之“辟”字,先生认为“辟”皆训“君”,此“辟”则当训“法”,各随义解之耳。再如,“敉宁武图功”之“敉”字,经文中多依《释诂》训作“抚”也,而此处训“抚”却不通。之后先生利用假借之法,得出此处“敉”字当为“弥”,训为“终”义。一切无成法,不受规矩限制,只要文意顺通,即可随义而解也。


其四,怀疑与断误。古注古疏不一定绝对正确,无法疏通之处皆有可能存在问题。太炎先生释义之时常用怀疑的眼光发现问题,并果决地断误,以求文意能得到确解。马融、郑玄皆认为“璿机”为浑天仪,先生却据《周髀经》中记载说:“周时未能造浑天仪,唐虞又在周前千年,何能有是?”而对于《书序》“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之诠释,更能显示其大胆的怀疑与断误精神。此句孔安国云:“不能用贤,故退还”,孔颖达认为是“伊尹不得叛汤,知汤贡之于桀”,而太炎先生却说:“丑有夏者,伊尹本情,非先迷后觉之谓。”因为先生的结论正是伊尹借妺喜为之作祸,是个名副其实的间谍,故丑有夏,实有其事也。又“古文之语,传之至今,往往不能通晓”,于是对于怀疑却没有充足证据的问题,先生有时也会保持一种存疑的谨慎态度。如“郑以‘惠’为‘刃’,今不可知”;“‘克’即‘刻’字,义不可解”,皆属此类。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其选择的却是推测与创新。


其五,臆测。即凭借己意,顺应文句,做出推测经义的解经方法。“六经之道同归,独《尚书》残缺难理。”有时先生为求文意顺通,非臆测不可。如“仲叔四人,或其一为彭祖,或四子又彭祖之子欤?”然而先生测义之处,往往又是独创之处。孔颖达疏曰:“仲康不能杀羿,必是羿握其权。”先生便承接其言,“疑羿亦仲康所招致,其后权遂旁落耳。”依此臆测,可知经文“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实是一桩冤案,羲和世代为守正之人,岂会沉湎于淫乱?不为篡权者颁历罢了。得先生臆测,经义瞬间晓畅明了。

    三 旁说旁证法

证字与释义之余,太炎先生常常会对其他书籍、其他事实进行评价与求证。看似与经义无关,实则从侧面展开了论证,更有助于诠释与疏解经文。旁说旁证,不仅展示了先生广博的学识,而且能看出其关于史籍材料的价值取向。如“殷民以总于货宝为贤”,是在说明商朝时期的风俗情况;“《诗》有‘由庚’,《春秋传》有‘夷庚’,以为道路大名”,是在解释他经、他传;“《逸周书·作洛解》‘俘方七十里’,七十或作七百”,是在旁证他书。此皆为旁证旁说之属,虽独立于经文之外,但仍归于解经方法之内。关于先生之旁说旁证之法,亦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第一,考镜源流。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说:“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启发了学者追本溯源、明晰流变的思考。而关于经文之外的材料,先生亦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源流的考辨。如借《尧典》“乃命羲和”四字来旁说旁证:


1、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

2、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

3、重、黎之后,羲氏、和氏是也。


由此可知,羲、和之源已追溯至颛顼时代的重、黎二氏了。同样,“共工姜姓,即缙云氏之不才子”、“皇帝之号采自《吕刑》”等,皆明确向读者展示了源流之变,令人叹服。


第二,辨误。无论他经、他注,还是一般史籍,均有存在问题的可能。释经文之外,对其辨误修订,亦是旁证旁说的一种方法。先生对其他经典进行辨误时曾说:“《鲁诗》误其先后,至以《关雎》为康王时诗,不思《礼经》定于周公”;对旧注进行辨误时说到:“马读‘冒’为‘勖’,训‘勉’,亦失之”;对史书进行辨误时亦说:“《宋书·礼志引》‘高阳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为正’,此纬书之说,得《三朝记》可抉其谬。”除此之外,先生对清儒注疏所存在的问题亦有分析辨误之举。如王引之《经义述闻》说:“天迪从子保,迪,用也。”太炎先生认为“迪”可训作“道”,有引导之义;亦可训为“进”,有“登”、“上”之义,王氏训成“用”字,并无可靠依据。旁说且辨误,见先生识断功力之深厚。


第三,品评。即对经文之外的其他材料进行分析评价,观其成败、论其得失。先生可以评价学人,如“王引之、孙星衍皆取以说是经‘渐’字,甚塙”、“高邮王氏以‘乱’为语词,甚为无据”等;也可以品评其他作品,如“莽《大诰》得失尚参见”、“《逸周书》为当时史官所记,取为详实,宝贵亚于百篇”等;同时还可以评析历史事实,如“成王少年气壮,凌厉前人”、“赎刑之弊,其可救邪”等。品评是旁说的一个方面,从中可看出先生的广博识见,亦可体会其恣肆奔放的才情。


第四,归因。这是太炎先生旁说旁证中最常用的方法,即对于所呈现的问题,必须要查明其原因所在。有时先生会探寻经文的原因,如“以夏述唐尧,故云‘曰若稽古’”、“该为五行之官,故灭之为威侮五行”等;有时会探索讹误的原因,如“石经古文‘宁’作‘’,正其形近致讹”、“日辰稍异,盖传写误耳”等。但更多的时候,其是在追寻整个事件发生的原因。譬如同是叛乱,管叔被杀,武庚却被无罪释放,原因何在?先生是这样解释的:


武庚为父复仇,虽背于王义,志自可矜。观《大诰》所载,朝论不欲东征者多,盖人心未甚从也。于是既克商、淹,淹君诲叛,罪不过流。殷侯被俘,亦未加戮,非但武庚获全而已。不如是,固不足以安反侧也。管叔乃钟会之伦,背国从敌,自然不赦矣。


可见,不杀武庚是为了安抚殷民之心,而管叔作为周人却造反,那就罪不可赦了。博证对比、文质相谐,归因之处的确令人折服。


第五,类推。即由《书经》推向他经、他书或他事,内容相关、形式相似。类推是旁说旁证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方法,更能显示出先生解经的方向性与多样性。如“曰格汝舜,曰来禹,则舜禹自是其名,尧亦可例知”,此为逆推;又如“凡人死则铭旌书名,以此示别,春秋诸侯生称爵,卒兼书名,亦此志也”,此为顺推;再如“伊尹圣相乃为间谍者,亦犹张良于楚、马援于隗嚣、温峤于王敦耳”,此为类比。由此推彼,由我及他,不仅使有关经文的类似材料客观显现在读者的面前,而且能使读者收获到更多的知识、明白更多的道理。类推之法,可谓精邃。


《古文尚书拾遗》中的这三种解经方法,虽不敢妄称是先生诠释经典的所有类型,但却可从中觅得一些解经的特点与规律。发现问题、列举旧说、标明己意、陈列证据、精准断案、旁说他事,这是先生独特的解经模式。其学术精深、著述丰厚,对于经学注解手段自是了如指掌。证字、释义、旁说旁证,又只是其学术成就的冰山一角。正如钱穆所说:“小学尤称度前人,然此特经生之专业,殊不足以尽太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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