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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尹保云中国学术的非理性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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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22:0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魏庆彬 于 2013-10-19 22:02 编辑



从引证问题看中国学术的非理性气质(一)
在最近几期《学术界》的学术批评栏中,经常看到一些文章对学术论文和著作的必要“引证”提出质疑。这种否定学术基本规范的观点,国外也有。比如,R.W.埃默逊(R.W.Emerson)就这样说过:“我痛恨引证。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但无论怎样,我认为这样的见解不可取。一篇“科学的”论文,规范而详细的引证不可或缺。学术论文和著作的写作是否规范化,决不是一个小问题或枝节问题,而是反映了学术界精神气质,关系到学术进步的问题。
1.“学术研究”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对这个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可以说是糊涂的,至少理解得很片面。最近,人们都热衷于谈“原创性”,好象学术的唯一目标就是提出前人所未有的新思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学术研究的目的是多方面的,整理学术传统、提炼知识等,也是学术研究的基本的任务和目标。学术的进步和发展有两个源泉,一个是对以往学术传统(文献)的研究,它是长青的;另一个是对现实世界图象的探讨和思考。这就是说,学术研究的任务和目的,有一半是整理和提炼以往的知识,而且这一半可能是更“基础”的工作。首先,学术的发展同人类历史的变化一样,有前进性,也有循环性,并非总是在生产新的精神产品。许多“旧知识”需要不断地传播。启蒙的理性主义的知识体系,很难说它会过时,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为人类一代代地繁衍,新一代在青少年时期总是蒙昧的。若不进行一代一代的启蒙教育,人类很容易回到野蛮状态,或者走向专制主义,或者走向迷信、狂热宗教甚至邪教,等。关于资本主义的诸多知识,在中国和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仍然是“新知识”。中国现代化的一个最大教训是没有搞清楚资本主义,就去否定它,把它看作“旧知识”,结果是求新求异而掉进了古老的“平均主义”和“官僚制经济”的陷阱。其次,整理、提炼以往的知识也可以有“原创性”。比如,以往没有人对冯友兰的哲学思想做过系统的整理,某一个人作了,他的这一工作就是原创性的。近年来,“创新”、“原创性”这样的词语被喊得很响。*意识形态领域喊这个口号,是要根除教条主义的束缚,是另一回事。而学术领域则有自己的特殊性:中国学术需要先追求规范化,然后才可能谈创新。这就像拉小提琴,要想成为有创造性表现力的大师,必须首先作到左右手的基本技术动作规范。基本动作不规范,别说当大师,连合格的乐手也成不了。西方大学的硕士论文一般是写一个专题读书报告,而中国的大学的研究生手册几乎都在强调硕士论文“创新”。哪一个更科学?显然是西方大学对硕士论文的要求更加科学。创新、原创性不是随便喊来的。重大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需要自然科学与人类社会的革命性进步为基础。至少到凯恩斯时,经济学中的重大理论都已经成型了,帕森斯以后,社会学便走向庸俗化,不是创新,而是一代不如一代。一个硕士论文能够有什么创新?有的硕导、博导在指导论文时,不断地喊“创新”,其实他本人一辈子也没有写过一篇规范的文章,甚至连课都讲不好。他这样指导的研究生,在将来也同样是讲不好课的。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一篇有分量的读书报告必定能够讲一堂很有价值的课,而一篇凭自己想象写成的所谓“创新”论文则不能,或许研究生、导师、捧场的评委们以为是“创新”,但实际上却可能是鸡毛蒜皮的小把戏,或者什么也不是。在商品经济和金钱欲的诱惑下,读书日益让人们觉得痛苦,转型社会中市场*冒险行为与学术领域的浮躁心理相映成趣。“旁征博引”是中国学术的古训,并不是西方现代学术独有,然而今日却有人竭力反对它,还用“创新”为借口来遮掩自己的懒惰心态。这种倾向如果继续发展,只能导致中国学术研究丧失其基本功能,从而进一步走向衰落。
2.引证与“原创性”对立吗?
不少谈及引证的文章,都把引证与“原创性”对立起来。其逻辑是:一篇文章,引证越多,自己的东西就越少,因此“原创性”也就小了。在这里提出前面已经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什么是“原创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等,都是原创的吗?都是前人完全没有涉及过的吗?马克斯·韦伯的理论的创新性至今有许多人怀疑,但是,又有谁敢否定他的学术大师的地位?在学术史上,有多少重大的理论创新不是在总结前人、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实现的?包括被视为最有原创性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难道前人没有一点相关的涉及?一篇文章,引证越少就说明自己的东西越多——这是十分幼稚可笑的论断。按照这种逻辑,党报中的社论最具有原创性,因为这样的文章多是连一个引证和注释也没有。在一篇学术文章中,没有著明出处的话与段落,有些可能是自己的,有些是别人的,包括大学课堂听来的、从媒介、书籍中得来的,等,只是被同化进自己的知识结构中换个方式说出来的而已。真正属于自己的、全新的道理,在古往今来的任何学者那里,都是很小的一部分。博大精深的马克思恩格斯写了那么多著作,恩格斯归纳他们的“发现”只有两点:一是剩余价值学说,一是历史唯物主义。而这两点也是在前人的价值论和朴素唯物论的基础上发展出的。至于那些根本就没有读什么书的学者,认为自己能够说出很多“原创性”的思想,我对此真感到茫然。在当今国际学术界,沃勒斯坦是尚活着的并影响很大的屈指可数的学者之一了。他的核心著作是三卷本的《现代世界体系》。可以说,它是我所读到的引证最多、最烦琐的书了。有的地方几乎是一行一个引证或注释,让人奇怪他怎么能够读那么多的书。还有马克斯·韦伯,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其中的引证和注释的篇幅几乎和正文的篇幅相当。这样的例子说明了什么呢?韦伯自不必说了。沃勒斯坦被共认为是最有创新力的一个学者,他的许多新奇的观点引起不休的争议。如果读了这两部书并知道其学术价值,我们还会把引证和“原创性”或创新对立起来吗?引证不仅不与创新对立,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前面已经说明,学术研究的任务之一是整理、提炼以往的知识,以实现新的传播。这个提炼过程就像从矿石堆中提炼黄金一样,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别人忽视了或不知道前人的某个有价值的论述或思想,你重视了(引证了),本身就是一个贡献,一种创新。这种提炼工作能够分出水平高低,比如,有的人选的是纯金、有的人选的是品位高的矿石、有的人选的则是矿渣,等。无论怎样,这是一项需要精力和智慧的创造性劳动。引证的内容,既是对他人思想或论述的转述,也是引用者的智慧的结晶。即使是一篇没有任何分析的完全“综述”性的文章,它也有个“取舍”的艰辛劳动过程,因此,也比那些天马行空地凭借想象发挥一通的所谓“原创性”文章有价值。至于研究性成果,其引证部分被作为正反面的佐证,是“创新”不可缺少的有机成分。不懂得这样的道理,别说什么“原创性”、创新,恐怕连个平庸的“学者”也当不成了。
3.技术因素是次要的吗?
在第三世界国家没有充分理性化的环境中,技术的因素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总是受到贬低、忽视。人们的价值取向是追求更高的、更大的、更远的目标,希望从“大事上”、“本质上”、“根本上”一揽子解决问题,而不知道现代社会的特征是从技术细节上作起。在*意识形态领域,追求遥远的“主义”、“理想”,结果把社会搞得乱糟糟的,甚至以不同的形式走向迷信崇拜或狂热宗教。在学术领域也是同样,空喊“立场”、“倾向”、“创新”、“突破”,而轻视具体规范,使学术研究始终停留在低水平和前科学状态。“学术规范”是一个比较宽的概念,包括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概念体系、以及具体的方法等。引证是最基本的规范,也是技术层面的工作。现代理性的原则要求人们用技术的、科学的手段处理事,以达到预期目的。这种原则同样渗透到现代学术中,并成为学术评价的一个标准。一篇规范的论文,通过介绍学术传统、通过引证、注释,既传播了知识信息又使读者能够看清楚作者的创新之所在。引证这个技术性工作,使论文的质量得到起码的保证:如果作者自己没有新思想,它的文章也有“资料”的价值。有些领域的研究,比如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报告、社会学的抽样调查等,是不需要文献的,尽管如此,作为一个科学论文,也有必要说明自己的研究方法和材料的来源。而一般的研究都是建立在文献资料(著作、历史记载、档案记录、统计数字等)的基础之上的,引用文献资料的范围、取舍、详略、对比、分析等,都一一关系着论文的质量。一个学者可以拼凑引证的数量以达到“形式”,但读者也很容易识别它的虚假与水分。引证是促使作者“创新”的一个推动力。故意隐匿某一论述或思想观点的出处,常是作者创新乏力的结果。他(她)不能够在别人思想的基础上继续进展,所以干脆把别人的话当作自己的说出来,或作为自己的结论。这样做,被称为学术“剽窃”,是一个很尴尬的、不光彩的境地姑且不说,久而久之地不动脑筋,创新力也将彻底丧失。规范的引证则是一种强迫力量:别人已经说过了,要想有创新,必须超过别人的论述和结论;要么仅仅是一种介绍之作,尽管也有其价值。引证能够促进形成良性学术生态环境。目前,中国的学术生态环境很差。许多学者一提到学术环境,就习惯性地批评行政干预的学术体制。不可否认,目前存在的体制问题的确构成了学术进步的障碍,另一方面,也不能把一切都归罪于体制。应该明白,“体制”不仅仅是官方制度规定,而同时包括每个个人的行为习惯。可以说,学术界许多坏的现象都是学者们自己所为。中国学术目前没有象样的学派、流派,有的只是师生关系、私情关系的小宗派、小团体、小圈子,或者意识形态上的“左派”与“*”。这是一个很恶劣的学术生态环境,要想改变它,仅仅靠政府制定文件、发号召是没有作用的,而要靠每个学者的基本素质的提高。学术创新是在研究学术传统、整理与提炼以往知识的基础上实现的,学术流派也是以学术规范化为基础形成的。被不少人引为自豪的所谓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民族文化精髓,实际上是一种很有害的传统思维习惯。它在学术上的表现是,把别人的成果和自己“合一”,稀里糊涂地分不清你我。以这种非科学的、非理性的方法,怎能期望有进步、创新?怎能有“流派”产生?以上从三个方面说明了引证的重要性,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中国学术界目前存在的非理性的精神气质。忽视、轻视、践踏学术规范,显然是一种情绪性的、情感性的前科学蒙昧状态。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这种精神气质与宗教的心理活动很接近。它在落后国家十分普遍,与人们行为中不尊重法律、纪律、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以及思想中的迷信、崇拜、碰运气、急于求成、对成功者嫉妒等,是共生的事物。我在一些国际学术会议上发现,外国学者的论文都是很规范的,有大量的引证注释,还附上参考文献;而中国学者的论文则多是光秃秃的。更让人悲哀的是,中国学者还常带着松松散散、满不在乎神气,自以为是地讥笑别人“形式主义”;有的学术刊物(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有的刊物)或者把所有文章的注释全部删掉,或者苛求7000字以内以便多发稿子、多揽人情;有的研究生一边做生意赚钱或者睡懒觉、上网游戏,一边咒骂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文献引证的要求妨碍了他们“创新”……这样的等等现象,都一一说明了中国学术的原始与粗糙。现代化的学术是高度理性化的,它对手段和方法的精细化和技术性的要求很高。一个学者不一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严肃学术论文,他有权利写随笔、感想、时评、杂论等类型文章,并可以成为各种“家”甚至“思想家”。但是,学术理性是很严酷的:这样的文章只能算是“学术性的”或者“与学术有关的”,而不能算是严肃学术论文(或“科学的”论文)。那些不愿意写出一些严肃学术论文的“学者”,只好永远站在学术殿堂的大门之外了!


“业余精神”——中国学术的非理性气质(二)


对于发展现代学术而言,学者们的“职业精神”是十分重要的。“职业精神”和“业余精神”相对照,它不仅要求学者“以学术为业”,还要求学者以学术为“天职”。一个学者,他以学术探索为自己的天职,倾注全部精力与热情去追求学术造诣与学术成就,这就是作为一个学者的“职业精神”;而一个国家,只有当大多数学者具备这样的精神时,它才可能有现代学术的进步。然而,渗透在目前中国学术界的却是根深蒂固的与此相反的“业余精神”。它构成中国学术的“非理性气质”的一部分,严重阻碍着中国学术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文人学士的“业余精神”早已引起许多西方学者的注意。李约瑟、斯威夫特、列文森等对此都有论述。并且,他们都把这种“业余精神”的产生,归咎于官本位的体制。
美国著名汉学家列文森指出,由于传统教育和政治体制的限制,中国的文人、艺术家都不是专家,而是渗透了“业余精神”。“明代的风格即是一种非职业的风格,明代的文化即是非职业化的崇拜。”明清时中国的文人学士,“在他们从事人文科学的研究时,其职业寓属于他们那没有任何专业化的职业之中。他们是全体意义上的‘业余爱好者’,和人文文化的闲暇的继承者。他们对进步没有兴趣,对科学没有嗜好,对商业没有同情,也缺乏对功利主义的偏爱。他们之所以能参政,原因就在于他们有学问,但他们对学问本身则有一种‘非职业’的偏见,因为他们的职责是统治。”中国明清学人缺乏专业精神的根本原因是“官”的吸引。由于制度上的原因,“知识的审美标准实际上是官位”。[1]只要官本位价值观不打破,这种以“官”为学问的标准的取向是不会改变的。
明清时代都早已经过去了。明朝是中国由兴盛走向衰落而西方由落后走向强盛的历史大转折时期。明清祖先的“业余精神”对于中国的落伍所负的责任是不言而喻的。但无论怎样,我们没有必要再去责备古人了。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在经历了数百年历史沧桑的中国学术知识界,目前是否具有“职业精神”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在21世纪的今天,学者以“官”为取向,学术水平以“官”来评判,在大学和研究机构十分流行。1990年代后期,一些大学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特殊扶植要创建“世界一流”或争取进“211工程”,在这些大学里,由于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教师的工职收入有一定的提高,所以,抱着离开校园去从政作官的想法的教师比以往少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化本能的“官”的驱动力在大学校园里并没有减弱,它的巨大能量集中在校园内部释放。
中国历史路径是,旧事物总是跟着时代潮流而改头换面地存在并不断发展。大学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目的是拉开工资档次,以便激励人才成长。它的确给大学教师们带来一些压力:要多出成果,出精品,要搞好教学,总之,要职业化,否则便难以在大学生存。但改革方案中的目标很难真正落实。在缺乏理性化的社会大环境下,大学的“管理”也常常是走形式。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制定还是推行,改革方案难免去适应既存的结构和迎合旧有的价值观念。在中国人的观念中,离开“官”是不行的,农民离开“官”就不能脱贫致富,大学离开“干部”就难以发展。“官本位”是中国人的拜物教,同资本主义的金钱拜物教一样。在这种拜物教的影响下,官僚的队伍、权力与利益总是不断地扩大,而“改革”也好象是在为这个趋势推波助澜。在目前的大学里,从校长、院长(系主任)、学术委员到教研室主任、学生班主任,有许许多多的官职。基本能够保证一半以上的人有“社会工作”的岗位。按照有的大学的“量化管理”的标准,一个院、系主任副主任及党委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一学期相当于讲授1.5门“专业基础课”和2.5门“一般课”;一个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职务,一学期相当于1门“专业基础课”和1.5门“一般课”。[2]有了这些“工作量”(“贡献”),再加上几篇报屁股文章,足以保证一个不学无术者得到并维持住高津贴的岗位了。
列文森谈到的中国文人学士以“官”作为“知识的审美标准”,只是指出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这只涉及在评项目、评各种奖励、评职称头衔、评级定岗等官方行为中“官本位”对“职业精神”伤害。其实,官本位拜物教对职业精神的伤害是多方面的、整体性的。
中国的传统管理习惯是,政府控制着政治、经济与文化等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配利用;官僚阶层垄断权力、金钱、社会声望三者于一身;由于官僚体制是流动的,所以每个人都有希望。这个体制经过几千年的锤炼,不仅获得了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内化到每个人的意识中。其膨胀的力量不但来自于官僚的不断扩大权力范围的愿望,而且来自于群众急于挤进官场的压力。不断官僚化所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使现代化的“分化”十分困难。中国人没有“身份“(“职业”)观念,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说话就是没有“天职观念”,不守本分。总体取向是向“官”看齐,以“官”为本,什么光都要沾:官僚羡慕钱与名,文人羡慕官与钱,商人羡慕官与名,农民阶级要造反,工人阶级要领导一切,如此等等。这种社会身份与价值观的不分化状况,既是集权官僚制的结果,又是官僚化进程在中国不断推进的原因,导致中国现代化折腾来折腾去,最后折腾到计划经济——彻底的官僚制经济,它把以往积累的一点点可怜的“分化”全部铲除掉了。而在1980年以后的市场经济转轨中,“官本位”经过短暂的头痛脑热之后,便很快地适应了市场经济,仍然是维持一种混合的、不分化的社会结构的核心因素。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认为,中国的文化是一种“适应性”的文化,他还预言中国人可能比日本人更能适应现代资本主义。韦伯的这个判断显得有点乐观主义。因为,中国人的适应性是“飞蛾趋光”式的适应性。飞蛾是哪里有光源就向那里扑,而中国人是哪里有利益就往那里钻,不管它是不是属于自己“份内”的利益。这种由于价值观的不分化而导致的“飞蛾趋光”效应,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在这个背景下,很难分清眉毛与胡须了。社会组织蕴藏着“大而全”、“小而全”的欲望冲动,所以,工厂并不专事生产,它还要办学校、商店、医院、旅馆,等;而个人则蕴藏着巨大的“客串”的本能冲动,所以,戏剧演员还要唱歌、拍电影,唱歌的还要唱戏、拍电视剧,而节目主持人还要写书,如此等等。在今日中国大学的教室里,不能说没有学术气息。但是,“行政职务”或“社会工作”给许多教师乃至学生的言谈举止打上了深深的官僚气息,而不时地从教师、学生的口袋里发出的手机的呼叫声则使我们嗅到浓郁的商人气息。在这样的环境下,每个人作为生活的个人都是“理性化的”,而作为一个学者则是“非理性的”,学术的目标与标准受到严重的削弱。别说对教师的评价,即便在招收研究学生上、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上、学生的评奖上,学术标准也成了次要的东西。
以官为本的官、学、商混合一体的人文环境,使“职业精神”不可能成为主流,而“业余精神”则得到广泛认可。1980年代后期,教师开辟“第二职业”成了至少被新闻媒体赞赏的大学发展思路。许多教师在这方面很快便是硕果累累。有的热门学科,一般的教授也有十几个、几十个头衔(兼职),著名教授或许有上百个头衔。在这样的头衔的“菜单”中,他们的“职业”(本职工作)只能占十分之一,几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比例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不会按照头衔而平均地分配时间。但无论怎样,这样的“菜单”无可争辩地说明他们被“业余化”了。
当然,时间上的业余化仅仅是一个方面。一个学者,即使没有任何头衔,他也不一定具有“职业精神”。因为整个环境不产生这种精神,它只能像岩石缝隙里或干旱沙漠中的树苗,苦苦挣扎而难以成材,只留下瘦削的身影:
1.学者所需要特殊的品格被扼杀
学者所需要的特殊的品格(包括持久不懈的毅力,忘我的激情,正直的人格,学术勇气,等),与官僚、政客、商人的所需要的品格大不相同。然而,混沌的、不分化的环境下形成的审美趣味,使一个学者所必须有的品格被看作“怪异”而不被容忍。由于氛围气息的高度混合化,说话圆滑、做人低调、讳莫如深、面带微笑、不断地琢磨人事关系、善于奉承,等,已经成为当今大学校园的主流风尚。这种风尚使那些要保持自己纯真品格的人很难生存。你要搞好上下左右的关系,你要按照导师的希望在论文答辩会上给他的研究生说好话,你不要在学术讨论会上说出独到见解以使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你要善于表扬周围的一切哪怕是极其愚蠢的事物,如此等等。当你不能这样做而遇到麻烦或者不顺利时,你必须首先检讨自己,从心灵上认识到做这些事情是不花费力气的,仅仅是你的“个性”使你对它们不屑一顾而已。总之,你必须变得没有棱角和轮廓不清,让大家觉得你不陌生。换句话说,你的“职业精神”必须被中和掉一部分,你才能融合到这个混沌的系统中。这个系统具有超人的力量:天才与智慧体现为一个“混”字,即使你在学术上一无所成,它也可以把你标榜成“人才”、“名师大家”,并发给你证书甚至登报表扬、记入档案。
2.学术领域的“他者”
在此,回顾一下米歇尔·福柯的“他者”的理论是很有趣的。福柯通过对精神病医疗史的研究指出:启蒙以来的“理性化”管理把精神病患者关在医院里治疗,把他们与通常人分开、隔离,变成一个“他者”;这是不人道的,是启蒙“理性”的发展的结果。[3]其实,在我们今天的许多大学里,“职业精神”及其鼓励下而成长起来的数量极其有限的人才就是这样的“他者”。如果一个学者比较突出而没有被官方及时保护起来(委以官职、授以称号)的话,他就会受到周围教师的排斥,即,“嫉妒”的力量的摧残。
中国人的“嫉妒”以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观念为支撑。因此,它有两个特征:一个是更加泛化:没有权力嫉妒别人的权力,没有金钱嫉妒别人的金钱,没有道德嫉妒别人的道德,没有学问嫉妒别人的学问,没有职业精神嫉妒别人的职业精神……在有的时候甚至“走运”嫉妒“倒霉”(因为“倒霉”得到了周围的同情);第二个特征是,对依靠个人努力取得的成功的嫉妒要胜过对靠其他手段取得的成功的嫉妒,对真才实学的嫉妒要胜过对虚名的嫉妒。在一个充分理性化的社会,情况是颠倒的,嫉妒主要集中于那些名实不符、所得大于贡献的现象,而对真实能力与实际贡献则给予认可。然而,由于计划经济进一步巩固、加强了古老的平均主义观念,中国学者之间的嫉妒主要是针对他人的真才实学。我们很容易看到这样的例子:一个没有什么成就者若被评上“跨世纪”、“千百万”之类的“人才”,大家并不很嫉妒他,而是在背后嘀咕:“他没有什么水平!”“靠关系上去的!”等等,这样地贬低几句,依靠阿Q精神的帮助,心里就平衡了,平均主义的价值观通过曲折迂回的路径得以实现了;反之,假如换上一个有真才实学者,大家就骂不成了,阿Q精神在此作用有限,使平均主义的心理压力就找不到疏通渠道,自然地转换成强烈的妒恨。在这样的的文化氛围里,许多单位的学术尖子常常像是具有一种“富农”的身份,被大家嫉妒、疏远,或者被“均贫富”——遇到机会便整一整他,直到把他整走,以便使平均主义的系统达到新的均衡。于是,大学的评职称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水平差者难以评上,突出人才难以评上,而中不溜者最顺利。
传统的平均主义嫉妒,为“业余精神”提供了另一个有力的支撑,使那些优秀者变成“他者”。这种情况说明,虽然我们承认福柯的理论是“有趣的”,但也不能不指出它的极端片面性。因为,福柯认为“他者”是理性化管理带来的。而中国的大学的例子却说明,“他者”恰恰是在“非理性”的环境中产生的。非理性主义的因素同样把一部分人变成为“他者”,而是把一部分常常是最优秀的人变成“他者”,使大学的“逆向淘汰”不可遏止。职业精神、资本主义精神、私人企业、专业人才(而不是沾满业余精神的教授)等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事物,在未充分理性化的环境中均处于“他者”或“边缘化”的位置。
3.学术小农的业余性质
要深入认识“业余精神”在大学的渗透,我们的视线还要越过“学术小农”的身影。在今日大学里,有一些值得尊敬的“坐冷板凳”的学者,尤其是在那些基础性学科。但应当看到,也有许多人“坐冷板凳”只是意味着没有机会、不愿意或者讨厌当官、与人相争、出外讲课、开辟第二职业与经商等等,并不等于说他们就具有“职业精神”。就像行政机关的干部的情况:坐在办公室里并不一定是在“办公”,而是在喝茶、看报、聊天,同样是一种“业余精神”。
实际上,有些“坐冷板凳”的学者,其“职业精神”也仅仅是停留于“稻粱谋”的水平。“稻粱谋”是一种“饭碗意识”,即,把钻研学问当作谋生手段。用一些学者喜欢说的话就是:“种自己的二亩地”。有了这种“学术小农”的意识,自然就难以迸发出学术创新所需要的激情、灵感与气魄了。许多学科的学术园地被“学术小农”们分割,每个人自给自足,采取“武大郎开店”的方式,守住自己的“二亩地”别让他人侵入便当下心安了。剩下来的便是闲暇与游惰,像小农民似地从事季节性的劳动——为评职、定岗凑“成果”,而对自己的“事业”没有什么计划与目标。还有一些学者靠一本充满了理论漏洞的“经典著作”吃饭,在“冷板凳”上对之反复诵读,依据对其中的某一段话、某个思想的“准确理解”而自诩为“专家”。在许多单位,同一学科的教师之间很少有学术上的交流与交锋。如果说有,那也是为“饭碗意识”所推动,所以,人与人的关系十分微妙,要么相互吹捧,要么相互贬低,表面是在谈学问,实际上是在“与人奋斗”,而学问则从来没有激动过他们的血液……各种刻板的、狭隘的学术小农意识,与现代学术所需要的“职业精神”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它只是说明了一些本来不适合搞学术研究的人错误地选择了职业。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职业精神”在今日的大学里是很微弱的。才能与勤奋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也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来肯定(尤其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而熬年头、混关系则是腾达之光明大道。这就像不发达国家的企业界里的情况一样,那些完全依靠自己精打细算的经营而成长起来的企业总是凤毛麟角。马克斯·韦伯说:“在科学领域,只有把全部身心投入工作的人,才会有‘人格’。而且不仅对科学领域是这样;我们知道,任何伟大的艺术家,除了致力于他的工作、他的唯一的工作外,他将一事无成。”[4]而在我们今天的大学里,能够作到全身心投入自己的研究领域的学者不知道还有多少?那些经过官僚化、半官僚化或第二职业化而在时间上就被“业余化”了的教师,占去了一大半的比例。剩下的一小部分“坐冷板凳”的学者,其中许多是目光短浅的“学术小农”,与整个大环境是适应的。这种状况揭示了我们学术落后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
当然,我们不能悲观。作者不是在这里断定中国学术没有振兴的希望,而是要说明:如果不看到中国学术界的痼疾并采取措施根治,其前景就十分暗淡。现代学术只能在现代社会的环境里成长。它需要学者把全部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他的科研事业,不断追求学术造诣和创新。这就是学术上的理性的气质。只有在大家都这样做的时候,总体环境才得到改变,才形成能够产出伟大成果的土壤。然而,由于体制上的问题,“业余精神”渗透在大学校园和学者生活的每个角落,而“职业精神”则受到多重压抑、窒息。这种局面不彻底改变,我们只能继续依靠评选“优秀”、“人才”、推举“大师”之类的老办法来制造虚假的学术“繁荣”了。而真正的学术创新永远只能是微小的、局部的,“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天才不可能产生,即使有苗头,也会被扼杀掉。
注释:
[1]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7页。
[2]比如,北京一个大学的量化标准规定:SSCI、AHCI收录1篇论文100分,国内核心刊物1篇论文70分;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200分/50学时,一般课120分/50学时;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300分/每学期,教研室正副主任200分/学期,等。
[3]参看福柯:《癫狂与文明》,刘北成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
[4]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本文原载《学术界》2003年第1期)

现代化研究中的庸俗特色论——中国学术的非理性气质(三)

否定庸俗特色论,不等于否定事物“特色”的客观存在,也不等于否定它对于事物的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在谈“特色”时,有几个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否则,就有陷入庸俗特色论的危险:
A.特色不能与共性分开
对一个事物的存在来说,共性的东西更加重要这是无需多说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道理。一个没有个性特色人,顶多是一个平凡人、普通人;反之,一个没有人的共性特征的人,那就不是人了。一个社会,如果不具备共同的现代性,它就不是现代社会。工业化、城市化、自由贸易、市场经济、个人财产权、法律体系、民主政治参与,等,这些都是所有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的共性因素。尽管这些共同的现代性在每个国家的具体表现不一样,但其基本的原则、目的与效果是一样的。比如,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大陆法律体系不同,但它们都是以保护公民的民主与自由的权力为主旨;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共和制不同,但其“民主”与“参与”的性质却是一样的。
B.事物的发展首先是追求共性的过程
一个孩子要想成为钢琴家而学习钢琴,他首先需要的不培养自己的个性,发扬自己的特色,而是要首先系统地完成基本训练课程,这些训练尽管很枯燥,但对于培养他的正确的姿势、指法、动作和节奏感等都十分重要,而这些基本的训练、规则、技巧对于钢琴家是共性的。如果一个孩子不愿意刻苦地学习、训练这些共性的东西,一开始就想搞自己的特色,那么,他就会养成一系列不规范的动作与习惯,是永远成不了钢琴家的。现代化的道理也是同样。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民主政治,都是可以计算的管理技术的系统,而不是哪个国家所独占的“文化”。一个国家要想获得现代化成功,它必须从追求这些共同现代性入手。
C.特色不是特意搞的
只有艺术家可以在他的艺术作品中随意地追求特色,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以个人喜好为评价标准,是价值判断的领域。而社会问题研究与国家政策制定则完全不同,它属于科学判断的领域。现代化战略与政策的制定者们并不享有艺术家这样的随意性和特意性,他们很难主观地设计出“特色”。现代化的特色是在追求一般现代性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自己先天条件的作用而逐渐地形成的。比如,人们在总结东亚现代化成功经验时,常把“政府的作用”看作是东亚现代化的特色之一。这个特色之所以形成,是因为东亚地区的政府的作用被保持在促进一般现代性的范围内,比如,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活动环境,等。日本与韩国战后的现代化道路是在美国的监护、保护、援助之下,继续引进一般现代性的一个过程。它们的“特色”如果说有,也是在这个学习、引进的过程由于受到“先天因素”作用而逐渐显露出来的。
D.特色只是成功者的特权
我们这里所说的“特色”是指那些好的、有价值的特色,而不是包括所有的“特色”。坏事物有“坏”的特色、平凡的东西有“平凡”的特色。这些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在现代化及其他事物的进步与发展过程中,好的、有价值的“特色”只是属于成功者的,它们总是与成功的个人或成功的集体联系在一起的。相比起东亚的政府来,拉美国家的政府大量控制资源、大办国营企业、广泛涉足经济,“政府的作用”要远远比东亚突出。但是,从来没有人把“政府的作用”看作是拉美现代化的特色。因为拉美的现代化总是一波三折,到现在还远远没有成功。在现代化研究中,经常有人谈到英、美、普鲁士德国、日本、“四小龙”的特色,却很少人谈到拉美、东南亚、非洲等地的特色。这与足球的道理一样,我们说巴西、意大利、德国、英国的足球队有特色,却不说中国队有特色。
“特色”概念的这些道理,不仅被世界现代化的历史多次证实,也被中国改革开放来的经验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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