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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壽澂:王官學、私家言與歷史大傳統——錢賓四經學觀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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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4:3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要

經學今古文之諍,爲近世一大公案。錢賓四異軍特起,著眼於歷史大勢,於二派皆所不取。以爲孔子以前未嘗有六經,孔子亦未嘗造六經。東周以前,學術統於王官,是謂六藝。周室東遷,王官學衰而私家言起,開其先者乃孔子。孔子以王官之學教於民間,儒家因之以興。至兩漢,乃有所謂經學。孔子復據魯史作《春秋》,當後王之法。漢人之尊孔,尊此也。六藝既尊,經學遂爲利祿之途,於是重章句,遵師法,以便教學。至東漢,有不樂守章句而尚兼通者,當時稱爲古學。大抵而論,今學家上承諸子,用世之意多;古學家下開樸學,求是之心切。而儒術實不限於六藝,亦即不限於經學。至於歷史文化之大傳統,則又非儒術之所能限也。是爲賓四先生論學之歸宿。

關鍵詞: 錢賓四(穆) 王官學 私家言 今學 古學



經學今、古文之諍,爲近世中國學術界一大公案。南海康長素(有爲)承井研廖季平(平)之緒,大張今文之幟。撰《新學僞經考》,以爲古文經全出劉歆僞造,用以輔佐王莽篡漢。又撰《孔子改制考》,以孔子爲宗教主,志在託古改制,因而造作六經。[1]同時餘杭章太炎(炳麟),力主古文經學,以爲六經皆史,謂“仲尼,良史也。輔以丘明而次《春秋》……談、遷嗣之,後有《七略》。孔子歿,名實足以抗者,漢之劉歆”。釋“古文”云:“古文者,依準明文,不依準家法。”以爲凡論成周之制,當以是否符合《周官》為準;凡論穆王以下的制度,則當以是否符合《左傳》、《國語》(所謂《左氏内外傳》)爲準。[2]總之,長素以爲六經出自孔子,乃萬世價值之標準,治經當重孔子的微言大義,微言大義則傳自今文經師的家法、師法;太炎以六經爲古史,孔子乃保存國故之良史,絕非宗教主,治經當依據明文,自小學訓詁入手。[3]

清末民初以降,凡論經學,一般難以逾越此二派的樊籬,如蒙文通所謂,“晚近言學,約有二派,一主六經皆史,一主託古改制”。[4]梁谿錢賓四(穆)先生,異軍特起,跳出今古文之紛爭,不是僅就經學而論經學,而是著眼於中國歷史演化的大勢,因而獨有創獲。對康氏的批評是:此前的章(學誠)、龔(自珍)兩人,皆主張六經皆史,“但康氏則說經史絕然如異物。稱爲經,便不能作史看。不僅孔子《春秋》不是史,即《詩》《書》《禮》《易》皆非史。換言之,這些經,皆只發明了某一套義理,而並不根據某一套現實”。因而便有了“託古改制”之説,“孔子真如一宗教主,孔門六經無異於猶太之《新、舊約》”。孔子以前的歷史傳統於是全遭否認,近代的疑古運動,即由此而起。康氏“同時卻極端推尊孔子的《春秋》”,以其爲大道之所萃,與中國前此的傳統無甚關係。“就後代學術觀點言,康氏似乎是只看重了經學之大義而忽略了史學之實迹。”亦即對中國學術傳統,最多只注重一半,“而全不理會到另一半”。[5]太炎之見則與此相反。作於清末的〈與某論樸學報書〉謂,周孔至今,時歷數千載,“政俗迭變,凡諸法式,豈可施於輓近?故說經者所以存古,非以是適今也”。經之於後世國人,猶如子孫之於先人手澤,“雖朽蠹粗劣,猶見寶貴”,並非因其盡善盡美也。[6]太炎先著《訄書》,對孔子批評激烈,而後成《國故論衡》,態度較前溫和,然而根本立場並未大變。賓四指出,“太炎對中國已往二千年學術思想文化傳統,一以批評爲務。所謂國故論衡,猶云批評這些老東西而已。故太炎此書,實即是一種新文化運動,惟於此下新文化運動之一意西化有不同而已”。繼之則有《檢論》,上述以孔子爲良史、身後名實足以相抗者爲劉歆云云,即出於此書。賓四評曰:“康有爲主今文經學,尊孔子爲聖人,斥劉歆爲作僞之人。太炎主古文經學,力反康氏,乃謂孔子爲一史家,司馬父子嗣其業,劉歆則名實皆足與孔子抗,可謂千古創論。然太炎意,孔子究不失爲一良史,亦非一筆抹摋。”[7]

賓四以爲,就中國學術文化的大傳統而言,康、章二人均是只取一半而遺另一半,故所論皆不免有偏。易言之,康氏是重創而不重因,知經而不知史;章氏反之,乃是重因而不重創,知史而不知經。賓四本人,則旨在平亭今文古文之紛爭,消弭經學史學之糾葛,繼而辨明經學儒學之異同,歸結於如何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大傳統,以求承舊而開新,變而不失其統。



一、古代學術分野:王官學與私家言



康長素認爲古文經皆僞,作僞的罪魁是劉歆,動機是配合王莽篡漢以建立新朝,故古文經學乃王莽之“新學”;至於今文諸經,絕非古代文獻,而是孔子一手製作,目的是改革現行制度。議論固是大膽,然而賴以立論者則是“考證”,故名其書曰《新學僞經考》、《孔子改制考》。清代學界熏習於考據風氣近二百年,若非如此,何能引起讀者共鳴?處於喜新厭舊、思想潮流劇變之際,加之以形式上的考證工夫,此二書於是便風靡於士大夫之間了。

賓四論學,最惡門戶,認爲經學門戶的癥結正在所謂今古文問題,“其實此問題僅起於晚清道咸以下,而百年來掩脅學術界,幾乎不主楊,則主墨,各持門戶,互爭是非,渺不得定論所在”,然而平心考察“兩漢經學之實況”,則並不如此。[8]康氏《僞經考》卷首,開宗明義曰:“始作僞、亂聖制者,自劉歆。”[9]賓四批駁康說,即自此入手,曰:“主今文經學者,率謂六經傳自孔氏,歷秦火而不殘,西漢十四博士皆有師傅,道一風同,得聖人之旨。此三者,皆無以自圓其説。然治經學者猶必信今文,疑古文,則以古文爭立自劉歆,推行自王莽,莽、歆爲人賤厭,謂歆僞諸經以媚莽助篡,人易信取,不復察也。南海康氏《新學僞經考》持其說最備,余詳按之皆虛。”於是撰成《劉向歆父子年譜》,列出二十八端,以見康說之不可通。[10]

依賓四之見,古代學術分野,不在今文古文、今學古學,而在王官學與私家言,可從兩漢博士家法得到證明。曰:“晚清言兩漢經學,每好分別今古家法,張皇過甚,流衍多失。余著《近三百年學術史》及《劉向歆年譜》,多所駁正。而推本窮源,猶有未遑。海寧王氏《觀堂集林》卷七諸篇,分析今古文甚精密矣,然於漢代師說家法之淵源流變,尚未有透宗之見。其爲〈漢魏博士考〉,捃摭綦詳,而發明殊少。”[11]博士之稱,始見於《史記·循吏傳》,此官之建,乃本於儒術,與所謂稷下先生,“蓋異名同實”。《漢書·百官表》謂“博士,秦官,掌通古今”。賓四就此指出,“夫掌通古今,即不治而議論也。則秦之博士即本戰國”。[12]然而秦與東方諸國,文化頗有差異,“東土學術,本自有齊魯與三晉之別”。三晉重功利,秦人“所師受而信用者”,本是三晉功利之士。齊魯則“重歷史文化精神,求爲社會整個的改造之理想”,秦人對此,“固未之前聞,抑亦無情欣賞”。秦丞相李斯,師從荀卿。“荀卿雖久遊稷下,熟聞東方學者尚文化重歷史之高論”,然而他本是趙國人,仍脫不了三晉崇尚功利的流風。韓非、李斯學於荀卿,自亦不免一切趨於功利。秦統一以前,“列國爭強,方宇割裂,諸家論學,異說競鳴”,相互間之衝突尚未顯著。但到戰國晚期,老子、荀卿、韓非三家著書,已有希求天下議論出於一途的看法。秦統一以後,“天下學人萃於一國,於是相互間衝突之形勢遂大顯”。“稱説上古三代以鄙薄朝廷之建設者”,大體爲齊國之士。李斯既得君行道,於是本其師荀子法後王之說,以對付此等議論。加之以秦廷對於東土文教一向不甚珍重,於是便有了焚書之舉。賓四特爲指出:“此實中國史上一至值重視之事件也。”[13]按:這是一個歷史的大判斷,賓四先生之有別於多數治經學者,正在此等處。

始皇三十四年,“博士僕射周青臣與博士淳于越,辨廢封建之得失,淳于越稱説殷周,謂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奏請禁止此等議論,於是便有焚書之事。李斯建議焚書的理由,賓四以爲,可歸納爲兩端:“一、深恨當時愚儒不明朝廷措施精意,不達時變,妄援古昔,飾言亂實。二、鑒於戰國遊士囂張,希復古代民力農工,仕學法律,政教官師不分之舊制。”指出李斯“蔑棄歷史傳統文化”,主張“一切以趨於當前之便利功實爲主”,“其與淳于越諸人思想上之衝突,其背景實即戰國以來齊魯學與三晉學之衝突也”。始皇與李斯,深知古代封建舊制不可恢復,然而堅持學術統於王官之成規,殊不知學術統於王官與封建制度二者,來自同一根源,即“貴族階級之世襲”。“今既無世襲之貴族,而欲尊王學於一統,以禁絕民間私家之學,其事要不可久。”可見始皇李斯之識見,與其所批駁的當時所謂愚儒,其實亦無多差別。[14]而其時學術分野在王官學與私家言,正可從焚書一事得到證明。

“政治家過於自信,欲以一己之意見,強天下以必從,而不知其流弊之深,爲禍之烈也”,秦皇、李斯正是如此。然而不可說焚書之舉是二人首先發明,荀卿、韓非著書,其實早已有這類議論,“李斯亦不過實行其師門之主張,同情其友生之感慨而已”。由此可見齊魯與三晉之士見解的不同:“蓋齊魯諸儒之病,或有陷於迂遠,而三晉羣士之弊,則不免流於刻急”。即此可知,秦之焚書,不僅在於專制愚民,實另有其文化與學術的根源。[15]李斯所擬焚書辦法有兩項:“一、史官非秦記皆燒之。二、非博士官所屬,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賓四認爲,據此可知:“當時書籍實分三類:一曰史官書,除秦紀外全燒。二曰《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全燒。三曰秦史及秦廷博士官書,猶存。”於是便可“推論先秦學官與典籍之情況”:大體而言,先秦學官有兩類,“一曰史官,一曰博士官”。史官商周以來就有,乃貴族封建宗法時代王官之遺留;博士官則戰國時始有,與平民社會自由學術之興起相對應。諸子百家興起之後,方始有博士官的設置。博士官與史官之分立,正是古代王官學與後世百家言相對峙的象徵。賓四又指出,《漢書·藝文志》將六藝與諸子分爲兩類,六藝即古學,諸子則今學(即所謂“家人言”)。博士設官,既是本於儒術,而《漢志》則列儒家於九流之首,不列於六藝類,顯然視之爲“家言”(“即新興之平民學”)而非“官學”(“即傳統之王官學”)。至於《詩》《書》,原來當然也是王官所執掌,然而自從王官之學流而爲百家之後,“《詩》《書》亦已傳播於民間,故儒、墨皆道《詩》《書》,於是《詩》《書》遂不爲王官所專有”,更須知“百家之言亦不以《詩》《書》爲限”。是爲賓四心目中“古者官學與典籍之大體”;以爲必須於此明白,方能“明瞭秦廷焚書之真相”。[16]

李斯除建議焚書外,還擬定下述五項辦法:“一、敢偶語《詩》《書》棄市。二、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三、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四、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五、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爲師。”由此可見:“秦廷禁令,並不以焚書爲首要。令下三十日不燒,僅得黥罪。而最要者爲以古非今,其罪至於滅族。次則偶語《詩》《書》,罪亦棄市。”因爲偶語《詩》《書》者,雖並未直接議政,“然彼既情篤《詩》《書》,即不免有以古非今之嫌”。至於談論間涉及百家,並不列於禁令之内。即此可以證明:“秦廷此次焚書,其首要者爲六國之史記(以及三代舊史爲史官傳統職掌者),以其多譏刺及秦,且多涉及政治也。其次爲《詩》《書》,即古代官書(此本亦史官所掌,故章學誠謂六經皆史也)之流傳民間者,以其每爲師古議政者所憑藉也。再次乃及百家語,似是牽連及之,並不重視。而禁令中焚書一事,亦僅居第三最次之列。”概括而言,秦廷所禁者,第一是“議論當代政治”,第二是“研究古代文籍”,第三是纔是“家藏書本”。禁令謂凡家藏書本,須“詣守尉雜燒”,可見並未“嚴切搜檢”。以此推知,民間收藏,“不僅難免,實宜多有”。何況自此至陳涉起兵,不過五年而已,區區五年之間,民間書籍不可能泰半燒毀。而《詩》《書》古文,流傳本不廣,又是禁令所特別注重者,“則其遏絕,當較晚出百家語爲甚”。職此之故,“西漢以來,均謂秦焚書不及諸子,又謂秦焚書而《詩》《書》古文遂絕”。以上所述,乃賓四所剖析的秦廷焚書真相,“其尤要者,厥爲博士與六藝之關係”。[17]

總之,古代學術分野,主要在於王官學與私家言之別。賓四引鮑白令之對秦始皇之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18]指出:“官言其公,家言其私。”可知所謂百家言者,不屬於王官而屬於私家,此乃“春秋以下平民社會新興之自由學術”。王官學由史官所掌,諸子所主者則稱爲百家言。諸子百家之勢漸盛,終至與王官之史分庭抗禮,於是便有了博士官的設置。易言之,博士之所掌,本是私家言,隨著平民勢力的上升,漸漸由私家之學變成了一種新官學。百家言之興起,實本於《詩》《書》六藝。“百家莫先儒、墨,儒、墨著書皆原本《詩》《書》”,即爲明證。因此,《詩》《書》乃是“王官故籍下流民間而漸自泯於家言之間者”。《詩》《書》經孔子修訂而成,與官史有別,亦與新興的百家言不同。因既經修訂,當然與官史舊本有出入,然而畢竟仍是依據舊典而來,與不盡據《詩》《書》的百家言終究有異。賓四故曰:“《詩》《書》之下流,正可與博士之上浮,交錯相映,而説明春秋戰國間王官之學與百家私言之盛衰交替過接之姿態焉。”於此明白以後,即可知後世所謂“博士官專掌六藝”,實爲“無證臆說”。博士實“即家學之上映,若專掌六藝,又何以自別於王官之史哉?惟其博士不專掌六藝,故秦廷有張占夢博士,有爲仙真人詩之博士。至漢初文帝時,亦尚有諸子傳記博士”。博士專掌六藝,乃是武帝以後之事。賓四同時又強調,說博士不專掌六藝,並不等於說博士就不掌六藝,“此如百家非專據《詩》《書》,亦非全不據《詩》《書》也”。[19]

按:賓四的這一見解,與年輩較早的張孟劬(爾田,原名采田)之說相互輝映。孟劬著《史微》,以爲“六藝皆古史,而諸子又史之支與流裔”(故名其書曰“史微”)。貴族封建之世,學術文化皆掌於史官之手。史官所掌的文書,可分爲六類,故曰“六藝”。時運遷流,世變漸起,此制難以維持,學術逐漸由官守降至民間,諸子百家於是興起。史官之中,地位最重要的是太史,即《漢書·藝文志》所謂“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者,所講究的是“君人南面之術”。平王東遷後,六藝漸趨式微,太史流而爲道家。孔子憂之,於是以司徒之官“上代舊史之統”,《莊子·天下篇》所謂“舊法世傳之史”於是一變而爲儒家之六經。此後六藝皆歸於孔子,開啓了儒家。然而孔子實兼儒、道,儒家固不足以盡孔子也。後世經學中的古文,即是這“舊法世傳之史”,亦即六藝舊文。孔子不自著書,就六藝舊文本而口說其新義,歷經記錄,便成了所謂今文。故曰:“古文者,舊史說經之言,而孔子采之者也;今文者,孔子說經之言,而弟子述之者也。”[20]可見孟劬之說,本於章學誠《文史通義》而更加發揮,以爲諸子興起以前王官所職掌的都是舊史,學術降到民間,就有了百家言,儒家只是其中之一。以王官學與私家言爲學術分野,儒門《詩》《書》與官史舊本有出入,孟劬與賓四並無二致。賓四又將《詩》《書》與史官所職掌的舊史分而爲二,以爲《詩》《書》乃“古代之官書”,“諸侯史記”則是“後世新官書”。秦人最忌者,第一是諸侯史記(因其爲新官書,與秦的關係最爲密切),其次纔是《詩》《書》(距今雖遠,畢竟仍是從前的官書,與新朝的官方説法難以一致),而對於新興的百家語,“轉不爲罪”。[21]由此可知,秦廷最爲關注的是以古非今,而不是思想信仰之劃一。

及至漢武帝之時,上距秦人焚書不及百年,而“經術轉盛,《詩》《書》六藝獨設博士”,其故爲何?賓四的解釋是:



漢之初興,未脫瘡痍。與民休息,則黃老之說爲勝。及於文景,社會富庶,生氣轉蘇。久痿者不忘起,何況壯士?與言休息,誰復樂之?而一時法度未立,綱紀未張。社會既蠢蠢欲動,不得不一切裁之以法。……文帝外取黃老陰柔,内主申韓刑名。其因應措施,皆有深思。及於景帝,既平七國之變,而高廟以來功臣亦盡。中朝威權一統,執申韓刑名之術,可以驅策天下,惟我所向。然申韓刑名,正爲朝廷綱紀未立而設。若政治已上軌道,全國共遵法度,則申韓之學,亦復無所施。其時物力既盛,綱紀亦立,漸達太平盛世之境。而黃老申韓,其學皆起於戰國晚世。其議卑近,主於應衰亂。惟經術儒生高談唐虞三代,禮樂教化,獨爲盛世所憧憬。自衰世言之,則見爲迂闊遠於事情。衰象既去,元氣漸復,則如人之病起,捨藥劑而嗜膏梁,亦固其宜也。後人謂惟儒術利於專制,故爲漢武所推尊,豈得當時之真相哉。[22]



簡而言之,漢武帝所謂獨尊儒術,乃當時大勢所必趨,非一人或少數人之強力造成。經術之盛,因其適合於太平盛世的需要,並非所謂利於帝王專制。賓四指出,文帝時有《孟子》博士,至武帝時亦廢。“若謂尊儒,何以復廢《孟子》?”又指出:“其後劉向父子編造《七略》,六藝與儒家分流。儒爲諸子之一,不得上躋於六藝。”可見武帝之立五經博士,“若就當時語說之,謂其尊六藝則然,謂其尊儒則未盡然也”。董仲舒對策亦云:“百家殊方,指意不同。臣愚以爲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可見“仲舒之尊孔子,亦爲其傳六藝,不爲其開儒術。故《漢志》於六藝一略,末附《論語》、《孝經》、小學三目,此亦以孔子附六藝,不以孔子冠儒家也。此在當時,判劃秩然,特六藝多傳於儒生,故後人遂混而勿辨耳”。其結論是“漢人之尊六藝,並不以其爲儒家而尊”,而另有其原因。[23]

賓四引《漢書·儒林傳》:“竇太后好老子書。召問博士轅固生。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大怒曰:‘安所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擊豕。景帝知固直言無罪,而爲太后怒,乃假固利兵。彘應手而倒,固得無死。”曰:“今考家人者,如〈田太公世家〉,‘齊侯廢爲庶人’,家人即庶人也。”可見“家人言”意謂“平民私家之言”,乃“對王官之學而說,猶云民間私家言耳”。又曰:“揚子雲〈博士箴〉亦云:‘《詩》《書》是泯,家言是守。’以《詩》《書》家言對文,正猶《七略》、《藝文志》以王官六藝之學與九流十家對列也。”劉知幾《史通·外篇·古今雜史》有云:“譙周以遷書周秦以上,或采家人諸子,不專據正經。”賓四就此指出:“家人言即諸子書,與六藝正經對立”,此尤爲明證。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秦人既焚古代官書,又列後世“家言”爲博士,目的是“尊新王一朝之統”,亦即荀卿所謂“法後王”,不可說這就是“排抑儒生”。等到漢武帝“罷斥百家,表章六藝”,然後博士所掌重新變爲“古者王官之舊”,亦即荀卿所謂“法先王”,但是這也不等於就是“尊崇儒術”。《漢書·藝文志》曰:“六學者,王教之典籍,先聖所以明天道,正人倫,致至治之成法。”即此可知:“漢儒尊孔子爲素王,亦以自附於六藝,而獨出於百家。”[24]亦即漢人由“法後王”返回“法先王”而獨尊六藝,其所以重儒術,以其有功於六藝,並非因其本身價值之可貴。



二、孔子與《春秋》



賓四早年即以爲,孔子之時,其實並無所謂六經,“經”之稱,自《墨子》始(有《經上下篇》);儒家之有“經”之名,則始自荀子,“始以《春秋》與《詩》、《書》、禮、樂連稱”,然而並無“六經”之稱,“又不以《易》爲經”。《史記·太史公自序·論六家要旨》云:“儒者以六藝爲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可見“六藝中自分經傳,而經傳不限於六藝”。[25]其後理董先秦諸子,又曰:“余考孔子以前,無所謂六經也。孔子之門,既無六經之學,諸弟子亦無分經相傳之事。自漢博士專經授受,而推以言先秦,於是曾思孟荀退處於百家,而孔子之學乃在六藝,而別有其傳統。而孔門之與儒學,遂劃爲兩途。”又以爲“《史記》亦僅言漢儒傳經,無孔門傳經。孔門傳經系統,見於《史》者惟《易》,而《易》之與孔門,其關係亦最疏,其僞最易辨。其他諸經傳統之說,猶遠出史遷後”。[26]

在所謂六經中,賓四以爲,惟有《春秋》是孔子所自著,可以《史記·孔子世家》爲證明:“孔子在位聼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爲《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春秋》不僅爲孔子所自著,而且又是作於晚年。賓四更指出,“隋唐以前人尊孔子,《春秋》尤重於《論語》。兩漢《春秋》列博士,而《春秋》又幾乎是五經之冠冕。《論語》則與《爾雅》《孝經》並列,不專設博士。以近代語說之,《論語》在當時,僅是一種中小學教科書,而《春秋》則是大學特定的講座”。而且當時人還有一個説法,即“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經》”。孔子自己亦說:“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矣。”(《史記·太史公自序》)在兩漢人看來,真要研究孔子的微言大義,非《春秋》莫屬。魏晉南北朝以迄隋唐,“《春秋》列於經,仍非《論語》所得比”。直到宋代的二程與朱子,“纔始提高《論語》地位超過了《春秋》”。清代乾嘉以後,學者看重《春秋》似乎又超過了《論語》。[27]《春秋》爲何如此重要?賓四指出,孟子所謂“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云云,“並沒有說孔子之刪《詩》《書》,訂禮樂,贊《周易》,而只說他作《春秋》,把他作《春秋》和古聖王治天下相提並論”。據《史記·太史公自序》,董仲舒曾說,《春秋》“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意謂其中的微言大義可爲治天下的準則。[28]

晚清學者推尊《春秋》,“大體還是依據董仲舒”,但是所爭的要點,則是“《春秋》是經而非史”。經學上今文古文之分歧,左氏公羊之差異,其癥結正在於經、史之辨。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有曰:“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僞,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法。”賓四指出:“這是說孔子《春秋》只是遵着周公之遺制。下至清儒章學誠,乃有六經皆史之創論。但章氏之所謂史,並不即指所謂歷史言。章氏之意,乃謂古代六經皆即當時政府之官書,猶之後世衙門之檔案。”就現代人的觀念說,《春秋》當然是一部歷史書。然而須知,“經史之別,這是後代纔有的觀念”,《漢書·藝文志》即無經史之分,將《史記》列於六藝略中之《春秋》門,“可見在當時人觀念中,經學即包有史學”。[29]問題在於:孔子《春秋》在當時,究竟是王官學還是私家言?依杜預之見,《春秋》屬官學,然而依漢代公羊家之見,則《春秋》乃孔子私家著述,“絕非依照當時政府官定的史例而記載”,因此有所謂大義與微言。公羊家以爲,“孔子認爲周道衰微,已失去了王天下的資格”,所以其《春秋》中所有的褒貶,“並非即是當時周天子的褒貶”,而“只是孔子私人的褒貶”,亦即“孔子心目中一個理想的新王朝出現以後所應有的褒貶”,故曰“孔子以《春秋》作新王”。董仲舒所謂“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正是指此。二百四十二年的春秋時代,是“愈後而愈亂”,但公羊家以爲,“孔子《春秋》裏所表現的理想制度,卻是愈後而愈治”,從撥亂世到升平世到天平世,“此新王朝的制度,乃愈後而愈謹嚴,愈恢宏,也可以說是愈後而愈進步,愈像樣了”。“可見孔子《春秋》,照公羊家説法,該分兩部分來看,一部分是春秋時代的史實,一部分是孔子自己所寄寓在《春秋》書裏的義法。”[30]公羊家視《春秋》爲經而非史,原因即在於此。

這一“仲尼素王,《春秋》立法”之說,“不僅當時公羊家言之,即壺遂、賈逵、鄭玄諸人亦言之”。“既是素王立法,則決然是一種王官學,而非私家言。換言之,應與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創制立法,定爲一朝王官之學者有同類平等的地位,而不該下與墨翟老聃那許多僅屬社會的私家言者爲伍。故《漢書·藝文志》終以孔子《春秋》上列六經,不下媲諸子也。”於是就“產生了孔子《春秋》爲漢制法之傳説”。



因此漢武帝聼受了董仲舒意見,興太學,立博士,盡罷諸子百家,而專主五經。五經成爲漢代之王官學,而漢代的五經,又必以孔子《春秋》爲之主。此因《詩》《書》《易》《禮》皆屬於前王,只有《春秋》,是一種新王法,不啻是孔子早爲漢廷安排了。因此又必然說成孔子刪《詩》《書》,訂禮樂,贊《易傳》,如是,則那些前王之法,都經孔子手而和孔子自創的新王之法變成了一致。可見劉向、歆《七略》,定六藝爲王官學,則不僅是說六藝乃是前王之官學,而且還是漢室昭代的官學呀!於是遂有漢儒所謂通經致用的説法。[31]



此即賓四心目中“古代官學之轉變”。章學誠《文史通義》所謂六經皆史,此“史”字,“並不指歷史言,而實指的官學言”。“古代政府掌管各衙門文件檔案者皆稱史”,與後世所謂吏約略相當。六藝或六經,“皆掌於古代王室所特設之吏”,稱六藝爲王官學者,正由於此。而古代王官學中最重要者,畢竟還是相當於後代歷史一類。“故古代宗廟史官實爲職掌官學之總樞,而其他一切所謂史者,則似由史官之史而引伸”。賓四因此認爲:當時宗廟史官之所掌,與其說其重要在歷史,不如說其重要在禮樂。“周公制禮作樂,就傳後之箸述言,則又毋寧說其主要更在詩,詩有禮樂意義,亦有歷史價值。故王官六藝,最主要者,實應爲《詩》《書》。而在古代,《詩》的禮樂意義和歷史價值,更應高於《書》”。[32]

按:張孟劬認爲,古代諸史之中,最爲重要的是太史,掌管文書,佐君主以出令,其餘各官,如司徒之官、羲和之官、理官、禮官、清廟之守、行人之官等,則皆統於太史。柳劬堂(詒徵)以爲,古代史官所掌,“爲全國乃至累世相傳之政書”,史書所述者,爲“全國一代之政事”,尤其注重於“禮”。[33]賓四之見,與此相似,亦強調古代社會中禮樂之重要,同時又更進一步,認爲王官六藝之中,最主要的應是《詩》《書》,尤其是《詩》,不僅有歷史價值,更富禮樂意義,因而在古代社會中,更形重要。如《詩·大雅》,“遠溯周代開始,后稷公劉一路到文王”,“整整十篇十篇地詳細描述”,所述歷史,“或許比《西周書》裏的更重要”,因“《西周書》裏僅是幾批檔案與文件,而《詩經·大雅》把西周開國前後歷史原原本本,從頭訴説”。其時詩必配樂,而且“遇禮必有樂,而禮樂中亦必寓有史”。故《詩》不僅是文學書,亦是“一部歷史記載,不僅‘雅頌’是史,即諷刺亦何嘗不是史”。後來“王者之迹熄”,“諸侯不常到朝廷來,朝廷也沒有許多新的功德可以歌唱,專是些諷刺,那究不可爲訓”,《春秋》於是代興。所以孟子說“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34]

然而孔子以前的《春秋》,“則是周道既衰,由一輩史官隨便的記述”。不過“孔子自身並不是史官,由他來作《春秋》,這是由私人而擅自來著作了官家的史”,所以孟子說“其文則史”,“《春秋》天子之事也”。正因《春秋》經孔子之手,“纔得有大義微言,宏旨密意,其精美處,遂上媲周公之《詩》《書》,而亦成爲一王之大法”。於是可說:



孔子作《春秋》在古代學術史上,其人其書,同時實具有兩資格,亦涵有兩意義,一則是由私家而擅自依倣著寫官書,於是孔子《春秋》,遂儼然像是當時一種經典,即是由私家所寫作的官書了。而孔子的第二資格,則爲此後戰國新興家學之開山。故孔子與《春秋》,一面是承接王官學之舊傳統,另一面則是開創了百家言之新風氣。《論語》雖非孔子親筆,但記載的多是孔子言行,後來家學著作則皆由此創其端,故我們也可說,孔子《春秋》尚是舊官學,而孔子《論語》,纔是新家言。因此《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以儒家爲之首。但因孔子《春秋》既已立爲漢廷之官學,於是《論語》《孝經》因其同屬於孔子之書,遂也附帶歸入於六藝,而不列入諸子了。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古代之官學,創自在上之王者,而漢代之官學,則實創自社會之私人。其人即是孔子。”[35]

漢之初興,亦有博士,一切因襲秦制,並無變革。至武帝時,接受董仲舒“改制更化的大理論”,“把沿襲秦廷的百家博士都廢了,而改立五經博士代表漢王一朝之新官學”。所以說:“漢廷五經博士,一面是革秦之舊,排除了百家,一面是復古之統,專尊了六藝,專尊了古王官學,而同時又是漢代新王之創法,與古王官學性質又不同。但實際則只有孔子《春秋》,是新創者,其書纔始不是舊官學,而是爲漢立制的新官學。因此漢廷五經博士,無形中便讓公羊《春秋》占了主腦與領袖的地位。”若就學術演化的大勢而言,則可說:“董仲舒表章六經,罷黜百家,其推尊孔子,雖説是法後王,而就其罷黜秦博士舊制言,可說已經是法先王了。換言之,上承唐虞三代那一種歷史傳統的新觀念,已顯然代替了秦人自我作古,爲一王立法的舊觀念了。這一演變之所趨,亦間接引起此後新莽之變法。”[36]簡而言之,從司馬遷起,漢代人以爲,學術有新舊兩大類:“孔子以前的學術,是所謂‘舊學’;而孔子以後百家興起,是所謂‘新學’。”依《漢書·藝文志》之說,舊學爲“王官之學”,新學則是“百家之言”。[37]武帝以後,“舊學”式微,“新學”則成了新興的官學。

按:此乃賓四對中國學術史的整體見解,以爲中國學術史的中心人物是孔子,孔子“集前古學術思想之大成,開創儒學”。[38]亦即孔子以因爲創,開新而不廢舊;這也是賓四先生自己爲學的宗旨。對比之下,現代中國學術界受康長素影響,“不僅把孔子和其以前的歷史傳統分開了,又且把孔子和其以後的歷史關聯也忽略了”,“似乎把孔子個人抽離了全部中國史”,將孔子“懸空孤立”,“當作古代一哲人或思想家看”,以爲孔子之所以當尊,即在其“有此一套哲學或思想”。另有人(按:當指胡適之一流),“則只是站在世界史和世界哲學史,實際則是站在西洋史和西洋哲學史的立場,來求了解和衡量”。[39]自中國文化大傳統的立場而言,二者皆爲一偏之見。



三、經學今古文之辨


晚清以降,經學中今文古文之辨,聚訟不休。賓四對此,有其獨見,其依據即在上述王官學與私家言之分野與嬗遞演變。《史記·五帝本紀》有曰:“百家言黃帝,其言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又曰:“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賓四解釋道:



此太史公開宗明義,標明其書取裁別擇,一本六藝官書,經、傳、記、說則一也。目之曰古文者,以別於後起之百家言。故曰:“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於六藝。”(〈伯夷列傳〉)又曰:“余讀《春秋》古文,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吳太伯世家〉)此以冠諸世家列傳之首,爲一書眉目,史公大書特書,凡所以尊六藝而信古文,古文即六藝也。其曰《春秋》古文,自指《左傳》,此緣史公亦認《左傳》爲六藝,經之與傳一也。史公特稱之曰“《春秋》古文”,乃以別於後起百家言之非古文者而特異之。在史公時,五經博士家法未起,後世所謂今文古文之藩籬未築,史公並不指《左傳》爲古文以示異於《公羊》之爲今文,如後世經生之見,決矣。[40]



易言之,所謂六藝,實包括經、傳、記、說四者,總稱爲古文。此一説法與呂誠之的見解相互映發。誠之以爲,六經爲相傳古籍,與之相輔而行者,則有傳、說、記,孔門相傳者,即此四類之書。“傳、說二者,實即一物。不過其出較先、久著竹帛者,則謂之傳;其出較後、猶存口耳者,則謂之說耳。”傳附庸於經,“記之本義,蓋謂史籍”,與經實爲“同類之物”,“記經所不備,兼記經外遠古之言”。孔門大義則“存於傳,不存於經”。[41]

《史記·儒林傳》云:“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漢書·儒林傳》則曰“安國以今文字讀之”。賓四認爲,《史記》“此處‘古文’乃指古文字言”,《漢書》增一“字”,“然尚未指如後世之所謂古文學”。至《後漢書·儒林列傳》,乃曰:“孔安國傳古文《尚書》,授都尉朝,朝授膠東庸譚爲《尚書》古文學。”“古文學”之稱,至是始有,然而僅說“《尚書》古文學”,並不是說《尚書》之外,諸經共有一個“古文學”。[42]簡而言之,“今文、古文之別,要到漢朝纔有”,而當時分今、古文者,“只有一部《尚書》”,其分別也只在於“伏生與孔安國兩本的不同而已”。[43]其餘諸經,則並無後世所謂今古文之爭。

賓四考察兩漢經學,以博士一官之演變爲綫索,列舉多項證據,説明漢初五經博士,“不限於一家一人”,博士亦“不限於專治一經”,其時“博士掌通古今,員多至數十人(七十人),經學諸子百家詩歌藝術雜伎皆有之,固未嘗以某經博士為號。及武帝置五經博士,特罷黜以百家傳記爲博士者,而博士之選,專以五經爲主。初亦未有某經博士之號也”。然而“博士官既置弟子,則博士教授亦自漸趨分經專門之途”,此則可以斷言;博士經學之“分經分家而言師法”,乃是起於昭、宣之後。此前“諸家說經雖有異同,未分派別,不成家數也”。[44]

“自漢武置五經博士,說經爲利祿之途,於是說經者日眾。說經者日眾,而經說益詳密,而經之異說亦益歧。”於是便有宣帝之石渠會議,論五經異同,以“謀整齊以歸一是”。用意是“永爲定制,使此後說經者,限於此諸家,勿再生歧也”。故曰:“漢博士經說分家,起於石渠議奏之後,其事至顯矣。”更須知其時諸經之說雖有歧異,其間的差別不甚懸隔。其中差別較大者,惟有《春秋》中公羊、穀梁兩家。“石渠之議,本自平公、穀是非而起”,《漢書·儒林傳》所載甚詳。而“當時廷臣論公穀異同,頗涉於齊學魯學之辨”。[45]賓四以爲,當時經學之分野,正在於此。魯學可以申公(名培)爲代表,爲學謹嚴。申公答武帝問治亂,有曰:“爲治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即此可見,申公爲人,如其爲學,“亦純謹一流”。兒寬則是齊學的典型,賓四以爲,據《漢書》所載,“其人有政治才”,可見“齊學恢宏之風”,“好言陰陽災變,推之人事”,亦是齊學的特點。魯學純謹,則不如是。賓四更指出:“漢人通經本以致用,所謂以儒術緣飾吏治,而其議論則本於陰陽及《春秋》。陰陽據天意,《春秋》本人事,一尊天以爭,一引古以爭。非此不足以折服人主而自伸其說,非此亦不足以居高位而自安。”石渠議論時之《穀梁》學,“亦復與魯《詩》專謹於訓詁者”有異。可說兩家異同之爭,仍在“漢儒通經致用風氣”之中。[46]

通經致用,漸開祿利之路,祿利之路一開,便有制科射策。漢儒說經之重家法,其原即在於此。賓四認爲,直捷言之,家法也就是章句。以章句治經,意在“求說經之密,以資應敵”。“應敵者,如石渠議奏,講五經異同,若不分章逐句爲說,但訓詁舉大誼,則易爲論敵所乘也。故章句必具文,具文者,備具原文而一一說之。遇有不可說處,則不免於飾說矣。……求爲具文飾說,乃不得不左右采獲,取其相出入者牽引以爲說矣。”如此說經,與純謹的魯學大異。漢興之初,申公“傳《詩》僅爲訓故,通其故字故言,其不可通者則闕之,此猶丁寬說《易》訓故舉大誼也”。即此可知:“訓故爲漢儒治經初興之學,僅舉大誼,不免疏略。章句則其學晚起,具文爲說,而成支離。”《漢書·藝文志》謂“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而後世之“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破壞形體”。賓四釋曰:“多聞闕疑,此即申公傳《魯詩》之家法也。碎義逃難者,逃難即夏侯建所謂應敵矣。破壞形體,如趙賓說《易》箕子爲荄滋。便辭巧說,則因欲具文而飾說也。其事皆說經尚章句之敝。其源則由於博士之專經講授與設科射策。”總之,“蓋治經而言災異,雖與言禮制不同,要尚不失於通經致用之義。惟自治經而爲章句,則文字蝕其神智,精神專騖飾說,而通經不足以致用。此亦漢儒學風一大轉變也。”[47]

關於哀帝時劉歆請建《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一案,後世學者多以爲“歆所爭立者爲古文經,而謂宣帝以來所立諸博士經爲今文”。賓四對此,絕不以爲然,以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爲證,認爲劉歆爭立《逸禮》、《書》、《左氏春秋》三書,其最大理由是此三者與朝廷所立博士諸經屬於同一類,皆爲“古文舊書”。由此可知,“當時尚以《詩》《書》六藝爲古文”,以區別於“百家後出書”;“其在諸經中,雖各分家法,師說紛歧,章句錯出,然決無統目朝廷博士諸經爲今文者”。假如當時人將朝廷博士諸經全部看作“今文”,則劉歆爲爭立此三經,而稱之爲“古文舊書”,豈非南轅北轍?又指出,劉歆之爭立此三經,“即援據石渠之議爲說”,而石渠之議的本意,則“在於定異同,立限斷”,本未想到後世經說之“愈出而愈紛”;明乎此,則“當時博士之專己守殘,黨同門而妒道真”,也就不足怪了。[48]賓四更引《後漢書》尚書令韓歆欲爲費氏《易》及左氏《春秋》立博士,范升與之爭,以及稍後賈逵爭立左氏,指出:“據范升說,則當東漢初葉,諸經間亦僅有立官與不立官之分,仍未有所謂今文古文之界劃”;而“賈逵亦明謂公羊之異左、穀,一如歐陽《尚書》之與大小夏侯。施、孟之與梁丘”,只是“立官有先後,經說有異同”,並不像後世那樣,以“十四博士自成一系,謂之今文,其他諸經則爲古文”。“而爭端所在,前漢則爲公、穀,後漢則爲左氏、公羊,亦並不遍及諸經”。[49]

賓四認爲,東漢經學雖無今文古文之分,卻有所謂今學古學之辨,“此乃東漢經學界一大分野”。要而言之,“治章句者爲今學,此即博士立官各家有師說之學也”。光武帝好圖讖,“故官學博士亦不得不言圖讖”。“圖讖與章句本非一業,而在東漢初葉則同爲干祿所需,故合稱之曰章句内學”。凡不治章句者則爲古義,古義即是古學。章句甚爲繁瑣,“有章句則有師法,凡當時所謂遵師法者,其實即守某家章句也”。經學既成祿利之徒,有了章句家法,爲師者易教,爲弟子者亦易學,何苦要殫精竭慮,兼通數家之學?《論衡·程材篇》所謂“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原因正在於此。至於“不樂守章句師法者,當時稱之曰古學”,古學則必尚兼通;不爲章句而尚兼通,故多明訓詁大義。即此可見:東漢所謂古學,其實正是“西漢初期經師之遺風”,與宣帝以後相比,似乎有古今之分,然而此古今之分,僅僅在於治經之法是章句還是訓詁,並不在所治之經是古文還是今文。賓四更指出,史書所謂“章句義理備焉”,“撰條例章句訓詁”云云,其意不在後世所謂今古文之別,大概是指“引傳解經爲章句”,此所謂章句,約略相當於“條例”,“決非今學之所謂章句也”。[50]要而言之,東漢今學、古學的分別有兩重意義:一是“今學守家法,古學尚兼通”;二是“今學務趨時,古學貴守真”。西漢有齊學、魯學之分,“齊學通時達變,魯學篤信善道”,東漢今古之分,與此相類。[51]

章帝建初四年,詔諸儒會於白虎觀,議五經異同,正是朝廷“有厭於當時章句之煩多,而思有以匡正”。賓四認爲,詔書所謂“雖曰承師,亦別名家”,透露了“當時師說與家法之真相”:假如“治經必遵師說”,何以“各自名家”?既各自名家,即表明其“不盡遵師說”,師法與家學之自相矛盾,即此可見。白虎之議一如西漢石渠之議,旨在消除“當時經說之紛歧”。章帝受賈逵影響,袒護古學。今學博士之章句,“成於末師”,於是“治古學者必追本於先師”。故詔書有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傳説,難以正義,恐先師道喪,微言遂絕,非所以稽古求道也。”當日石渠議後,經說之多歧益甚;白虎議後,情形亦相類似,“章句俗學,積習如故”,未見摧陷廓清之功。然而章句今學之勢,畢竟嚮衰,“有不能自久之態”。結果是:“今學日衰於上,斯古學日盛於下,於是治今學者亦必涉獵古學焉。否則不足以難敵而自張也。”以治公羊學著稱的何休爲例,“史稱其精研六經,世儒無及。作《春秋公羊解詁》,覃思不闚門十有七年。傳,又註訓《論語》《孝經》,皆經緯典謨,不與守文同說。又稱休與其師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難二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廢疾》。是何休雖治公羊,然論其學派,實亦古學家也。”公羊當時屬於今學,“然休之所以治公羊者,則確然爲古學也”。鄭玄以古學名於世,“史稱盧植與鄭玄俱事馬融,能通古今學,好研經,而不守章句”。由此可見:“若博士專守一經,則如京氏《易》、公羊《春秋》、韓《詩》,皆今學也;苟能兼通此諸經,不專守一家之師法章句,則即今學而爲古學矣。”後世所謂“公羊爲今學,左氏爲古學”;“又謂經學至鄭玄而今古家法皆混”,全屬無稽之談。[52]

然而東漢經學亦有“古文”之稱。賓四以爲,司馬遷所謂古文,指的是《詩》《書》六藝,自《漢書·地理志》可證,《地理志》“有綴《禹貢》而言者”,亦有以“古文”代指《禹貢》者。段玉裁對此解釋道:“凡云古文者,古者五經皆謂之古文,此古文即謂《禹貢》。……謂之古文者,漢謂《尚書》爲古文,太史公十歲則誦古文,亦謂《尚書》也,非必孔壁出者乃爲古文矣。”賓四贊同此說,但稍作補正,云:“當謂古文在漢時乃五經之通稱,至後乃惟《尚書》獨得有‘古文’之稱,則較近矣。”[53]總之,“司馬遷言古文,統指《詩》《書》六藝,此乃古代王官之學,所以別於戰國晚起之家言者。此至劉歆時猶然,此可謂之指學派言。至東漢則家言已微,六藝特盛,故東漢之所謂古文,則僅指文字,不僅無關學派,亦非指經本。經本之特以古文稱者獨《尚書》耳。……蓋諸經率皆有古字,即博士今學諸經亦然,故不得有今文經古文經之別。經學之分今古,皆不指經籍與文字言。其專治文字者,則應隸小學,非經學也。”至於古學,“乃指兼通數經大義,不守博士一家章句,古文則指文字形制義訓之異於俗隸而言”。賓四強調說:“此二者,在漢儒無勿知,其誤實起於後世,至晚清之經師而益甚也。”[54]



四、經學、儒學與歷史大傳統


宋末理學家黃東發(震)云:“六經之名起於漢。”賓四以爲,此語“可謂顛撲不破”;又說“六經與孔子,至多也僅有一部分關係”。[55]總之,“孔子以前未嘗有六經,孔子亦未嘗造六經。言孔子者,固不必專一注重於後世之所謂六經也。”[56]所謂經學,“只指對於中國古代相傳幾部經書之特有研究而言”,此即《詩》、《書》、《禮》、《易》、《春秋》五種,但賓四認爲,“其實此五經之結集時代並不早,或當在秦末漢初之際”。[57](按:五經之結集或許並不早,然而其内容當早已存在。)賓四又指出,近代西學東漸,國人“遂對中國傳統中經學一部門發生了懷疑”,認爲經學並非真正學科,“不該再有所謂經學之獨立存在”。然而中國學術史中“確有一種經學之存在”,不容否認。賓四認爲,“中國傳統文化,以人文精神爲中心”。周初開國之時,“周公把以前的宗教信仰移轉重心落實到人生實務上來,主要是在政治運用上。周公認為天心只隨人心而轉移。而文學最是煥發人心溝通人心的一個主要工具,因此《詩經》遂成爲周公治國平天下的一部大經典。周公制禮作樂的一切大綱目,都表現在《詩經》裏。其次乃是《尚書·西周書》中的大部分,都是有關當時實際政治的,尤其在誥令方面,都是有關政治思想理論方面的。因此經學中《詩》和《書》兩種,都保留着周公當時許多在政治和教育上的主張和措施”。孔子最崇拜的就是周公,“把周公當時的種種思想和實際措施,加以一番極深密的探討和發揮,而完成了一種純學術性的組織圓密的思想體系,此下纔有中國的儒家”。亦可說:“周公開始把中國古代的宗教信仰轉移運用到政治場合中來,而周公之政治運用又是極富教育意味的。孔子則把周公的那一套政治和教育思想顛倒過來,想根據理想的教育來建立理想的政治。”[58]

賓四認爲,中國傳統文化有四項“特殊的側重點”:一是“以人文精神為中心”,二是“注重歷史精神”,三是“注重融和合一精神”,四是“注重教育精神”。總之,“中國傳統文化,注重對人文社會與歷史演進之實際貢獻”,所謂“通經致用”或“明體達用”,正是指此,亦即“由學問來完成一個人,再由此人來貢獻於社會”。經學旨在於此,所以是“一種做人之學,一種成聖之學”。具體説來,“要做一理想人,要做一聖人,便該在實際人生社會中去做,此便是中國學術傳統中之人文精神。要接受此種人文精神,必該通歷史,又該兼有一種近似宗教的精神,即所謂天人合一的信仰。必該博聞多識,對一切自然界人生界的知識能貫通合一,而從此尋求出一套當前可以活用的學問來真實貢獻於社會。此是中國經學所理想追求之大目標。”[59]可見在賓四心目中,經學決非純學術的研究,同時也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宗教(如耶、囘諸教),而是一種做人的學問。然而做人決不能做一個自了漢,而必須落實在社會大羣之中,於是不能不涉及政治。政治固然重要,但不可以政治爲首出,政治必須依據於教育的理想。

本此見解,賓四以爲,前有周公,后有孔子,乃是經學傳統中最重要之二人。孔子上承周公,“集前古學術思想之大成,開創儒學,成爲中國文化傳統中一主要骨幹”。[60]儒學興起之後,纔有經學,“直到西漢初年,經學傳統始正式成立”。[61]易言之,對文化大傳統而言,儒學是承先啓後者;儒學的理想賦予上古文獻(後來成爲五經)以意義,於是有了經學。故“兩漢經學,主要在求政治上應用”。須知:



一、當時的政治理論,不依託在神權或君權上,而別有一套合於人文社會歷史演進的大理論。此套理論,皆從古代經書中推衍出來,即是從周公孔子的教訓中推衍出來。

二、政治措施不倚重在當朝之法律,或帝王宰相大臣等之私人意見,而必根據在古經書中推衍出來的理論上作決奪。



賓四認爲,“此乃經學在兩漢時代之大貢獻。中國歷史上文治政府的傳統,即在兩漢時代奠其基”。《史記》與前、後《漢書》〈儒林傳〉中人物,正是當時所謂儒。此等人物“亦可謂是此下中國學人之標準模範。因此以下中國歷史人物乃及學者,必以儒爲正統,亦以從政爲主要目標”。[62]更指出,“唐以前,儒家總把周公孔子並稱。宋以後,始改稱孔孟。這裏面有一極大的轉變。周公孔子並稱,則孔子之重要性,在政治方面超過了其在教育方面者。今把孔子孟子並稱,則孔子之重要性,教育方面的始超過了政治方面的。”若“單就這一轉變言,不能不說宋儒認識孔子,已在漢唐儒之上”。[63]

從整個歷史文化大傳統來看,不論重在政治還是重在教育,其背後都是儒家經世的精神。賓四強調說:



若儒家精神漫失了,專來講經學,那是一種無靈魂的經學,不是真經學。清代經學便有此趨勢。但若我們忽略了一向的經學傳統來講儒家思想,那也是一種無骨骼的儒家,也非真儒家。民國以來講儒家的,便有此傾向。[64]



按:這是賓四對經學與儒學的根本見解。依此標準,專注於考證訓詁的清代漢學缺少了儒家經世的精神,故無靈魂,非真經學;將儒家僅視爲一種哲學的現代新儒家,忽視了向來的經學傳統(亦即偏離了上承歷史的古代王官學傳統),故無骨骼,亦非真儒家。而“宋代新儒學之主要目標,在於重新發揚古代儒家之人生理想,俾其再與政治理想通會一貫,把孔子教理來排斥釋迦教理”;此乃真儒學。既有此新儒學,“因亦要求有新經學”。努力作此新經學運動者,“在北宋主要有王安石,在南宋主要有朱熹”。但王安石明而未融,其“新經學之内容,並不爲當時一輩新儒家所滿意”。至於北宋理學家,“雖能創出一套新的理論來,以與佛學相抗,卻並未能完成一套新的經學來直接先秦與兩漢之舊傳統”。至南宋朱子,“上接古代傳統”,“另定《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四書來代替古代五經的地位”,從而“完成了一套新經學”。[65]可見賓四之所以推崇朱子者,不僅在其集大成的理學,更在其上接古代傳統而別開生面的新經學。

賓四將儒學演變劃分爲六期,從中可見其對於經學、儒學與文化大傳統關係的整體看法:

(一)先秦時代爲儒學之“創始期”。孔、孟、荀所講,“多是《詩》、《書》、禮、樂,屬於後世所謂經學範圍”。(二)兩漢爲儒學之“奠定期”。在此時代,儒家繼承孔、孟、荀傳統,故“儒學實即是經學”。“兩漢時代一切政治制度、社會風尚、教育宗旨及私人修養種種大綱節,無一非根據經學而來,故可說兩漢經學實對此下中國文化傳統有鉅大影響”。[66]“東漢以後,學術與政治分爲兩途”,不似西漢時之“能打成一片”,故經學在歷史上有大貢獻者,“還是在西漢”。[67](三)魏晉南北朝爲儒學之“擴大期”。“對於當時傳統文化之保存與綿延”,南方門第有其貢獻。而南方門第“極重家教門風,孝弟婦德,皆從兩漢儒學傳來”,“經史著述,亦燦然可觀”。[68]更爲重要的是,儒學“又能擴大及到史學方面”(“史學本爲經學之一部分”,司馬遷、班固以後,史學成爲一獨立部門)。此一時期,史學著述宏富,史書作者多有經學著作,可謂“史學實即儒學”(“此因經學即儒學,而史學又即經學也”)。[69](四)唐代爲儒學之“轉進期”。其新貢獻,在於“能把儒學與文學匯合”。此一“納文學於文學中之運動”,到杜甫臻於完成。其後韓愈又將儒學與散體文學合一。[70]

(五)宋元明時代爲儒學之綜匯期與別出期。所謂綜匯期,是指北宋諸儒,如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諸人,能“綜匯經史文學而成其爲儒學”。[71]“此一大批宋儒”,“已具有回復到先秦儒的風氣與魄力”,其學術包括“政事治平之學”、“經史博古之學”、“文章子集之學”三個方面,“實乃兼經史子集四部之學而並包爲一”,在理學興起以前,“實已自成爲新儒”。[72]另一方面,“別有一種新儒家出現”,“如周濂溪、張橫渠、程明道、伊川諸儒皆是”,其“所學所創,後人又別稱之爲理學”。這些理學家,“似乎於文學頗輕視”,亦“不大注意談史學”,“即在經學方面,對兩漢以下諸儒治經功績”,亦“皆不甚重視”,故謂之“儒學中之別出派”。[73]至南宋朱子,“其學術門徑又有一大變”,可謂“中國儒學史上一傑出之博通大儒”,不僅匯合北宋理學諸家,又定《四書》,“另定五經讀本”,著《詩集傳》、《易本義》等,並撰《通鑑綱目》,編《朱子家禮》,更有《韓文考異》,《楚辭集注》,“在經、史、文學三方面,皆有極深遠之貢獻”,“可謂是欲以綜匯之功而完成其別出之大業者”。[74]明代王陽明,推尊陸象山,“主心即理,並提出良知之說,後人合稱爲陸王”,乃“理學中之別出”,“而陽明則可謂乃別出中之最登峰造極者”。陽明提出“致良知”三字,既是“學者之入門,同時亦是學者之止境”。“後來王門大致全如此,只拈一字或一句來教人。直到明末劉蕺山又改提‘誠意’二字”。總之,“所謂終久大之易簡工夫,已走到無可再易再簡,故可謂之登峰造極。然既已登峰造極,同時也即是前面無路”。[75](六)清代儒學亦可名之爲綜匯期與別出期,然而與上一期相較,名雖同而實則異。晚明三大儒顧亭林、黃梨洲、王船山,“都又走上經史文學兼通並重即北宋綜匯儒之一路”。其中“最可注意者乃是黃梨洲”,曾說:“讀書不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博而不求於心,是謂俗學。”賓四以爲,“此兩句中更重要者乃在上一句,因下一句乃當時別出儒之舊統緒,而上一句則另開了新方向,即是由別出重歸到綜匯,則和朱子學風實已無大分別”。[76]至於清代經學,“最先是由儒學而治經學;其後則漸漸離於儒學而經學成爲別出;又其後則漸漸離於經學而考據成爲別出,此爲清儒經學之三大變”。



此後清儒論學,乃若惟有考據一途始可上接先聖真傳,此實可謂考據學之別出。又於考據學中別出了一種訓詁學,此即所謂小學。故清人乾嘉以下論學,乃若孔孟以下,特足重視者,惟有許叔重鄭康成兩人。其後又超越了許鄭而特別重視漢博士中公羊一家,於是儒學傳統中,只賸了董仲舒與何休。我無以名之,則只有仍名之爲是一種別出之學,即宋儒別出之學之又一變相,而不免每下愈況了。宋代別出諸儒只尊孟子,此下即直接伊洛。清代別出之儒只尊六經,許鄭以下即直接清儒。下至晚清今文學公羊一派,此猶宋代理學中有陸王,可謂亦已登峰造極,於六經中只尊《春秋》,於三傳中只尊《公羊》,則又是別出中之別出了。[77]



更須知,“儒學亦僅爲中國傳統中一主幹”,“除儒學外,尚有百家眾流”。[78]然而就歷史文化的整體而言,中國傳統的中心畢竟是在儒家。依賓四之見,“我中華民族有一傳統觀念,就是看重‘本源’。木有本,水有源,一切無不希望要求其本源。中國人重歷史、重經學即在此”。漢武帝表彰五經,“其中有一點最重要的,便是‘看重經學即是看重歷史’。所以經學在後代,也只有傳、記或注、疏,而更無經書之創作與繼起”。[79]儒家與其餘百家的最大分別,端在於“百家只講新,儒家既講新,又講古”。“儒家中又分出一派專講古書的”,與孟子、荀子等“通儒”不同,可稱之爲“專經之儒”。[80]按:所謂古,即指由古代王官學而來的《詩》《書》六藝,亦即承繼歷史文化大傳統的經學。所謂新,則指自立一家一說的“私家言”。儒家之所以爲文化傳統的骨幹,在於承舊以開新,既依循王官學的舊途轍,又能自成一家之言。後世所謂經學,往往“專講古書”。若從歷史文化的大傳統著眼,此等“專經之儒”亦可説是“別出”者(與宋代理學諸儒同爲別出,只是所以別出者有異而已)。專講訓詁考據的清儒,則與“專拈一字或一句來教人”的明代理學家相似,乃“別出中之別出”者。賓四先生經學觀之歸宿,其在於斯乎。



五、餘論



光緒十三年丁亥(1887)桐城馬通伯(其昶)撰〈讀藝文志〉一文,篇首引述《漢書·藝文志》:“古之學者,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破壞形體。說五字之文,至二三萬言。後進彌以馳逐,幼童而守一義,白首而後能言,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學者之大患也。”而後感歎道:“嗚呼!此其言可謂深切著明者已。蓋聖人之道大者,内足以軌度其志體,外足以經世育物。若夫訓詁文字之學,亦儒者之所有事,然《志》獨區其類曰‘小學家’,則古聖人立教之大,未遂可以小學域之也。夫經術莫盛於漢,而當時通儒之論乃若此。今之述漢學者蹈其蔽而適犯其所嘲,亦見其惑也。”又指出,太史公以孔子入〈世家〉,稱之爲“至聖”,“言六藝則折中孔子”,“於孔子仕止進退,皆謹書之”。然而其〈太史公自序〉述其父司馬談論六家指要,“則謂儒者以六藝爲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彼其推孔子也如彼,而其論儒又絀之如此。昔子夏以文學教授,而孔子告之有君子之儒、小人之儒,莫不有文武之道,賢者識大,不賢者識小”;足見“儒之有大小,久矣”。其結論是:“孔子之後,流而爲儒,儒不足以概孔子。”[81]通伯的這一見解,與張孟劬《史微》之旨大體不異。孟劬以爲,“六藝未歸孔子以前,君人南面之術根據於道家;六藝既歸孔子以後,君人南面之術皆折衷於孔子”,故孔子“以司徒一官上代舊史之統”,實則是“儒家而實兼道家”(《史微》卷四,〈徵孔〉);“儒家雖傳於孔子,而不足以盡孔子”(上書卷三,〈原儒〉)。

賓四並未說孔子兼儒、道二家,而其心目中代表歷史大傳統的王官學,與通伯所謂聖人之道大者,並無殊異,亦略同於孟劬所謂君人南面之術。又孟劬認爲,孔子以前,有史無經,“自六藝歸於儒家,三代之典章法度一變而爲孔子之教書,而後經之名始立,故經也者,因六藝垂教而後起者也”(《史微》卷八,〈明教〉);與賓四之說,亦頗相合。賓四更以爲,古代王官學重傳承,諸子百家則貴創新;孔子開啓的儒家,綰合政、教,融通經、史,既重傳承,又貴創新,所以爲大。其有進於通伯、孟劬之見者,當在於此。





(收入《百年中國學術表微·經學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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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益陽陳天倪(鼎忠,1879-1968)著《六藝後論》,其〈附錄〉一篇,將康氏此二書要旨,歸納爲五端,一一加以駁斥。五端爲:一、“六經皆爲孔子所作”。二、“孔子受天命爲素王,託古改制。”三、“儒教爲孔子所創。自改制以後,從其教者,皆謂之儒。”四、“六經未亡於秦火。”五、“共王發壁,原無其事。”見《尊聞室賸稿》(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上冊,《六藝後論·改制駁議·附錄》,第253-272。

[2]《國故論衡》(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0頁(中卷,〈明解故下〉)。

[3]太炎駁廖季平治經當重師承之說,有云:“廖氏謂今文重師承,古文重訓詁,惟重師承,故不能自爲歧說;惟重訓詁,故可以由己衍解,是亦大誤。大小夏侯,同出兒寬,而彼此相非。王式《魯詩》,江公《穀梁》,皆近本申公,而醜詆狗曲。至《詩緯》本于《齊詩》,而言《詩》含六情五際,絕于申,申者,謂申公也,則齊、魯《詩》亦如讎敵矣。其相剋忌如此,安能恪守師說乎?苟專以師承爲重,則五經只應有五師耳(《易》本商瞿,何以分爲施、孟、梁丘?《詩》本子夏,何以分爲齊、魯、韓?此見其不守師承,故有爭端也),安得有十四博士乎?古文之訓詁,如《周禮》杜及大鄭等注,在今日視爲平常,不知當日鑿山通道,正自不易。蓋此諸家未言章句義理,惟求其字句之通,正如今日校勘家,彼此參稽以求通其所不可通。迨其左右采獲,徵結盡解,則豁然確斯而不可變,非如今日專執小學以說經者,必欲皮傅形聲,舍其已通者而爲之別求新說也。”見其〈今古文辨義〉,引自傅傑編校《章太炎學術史論集》(昆明:雲南出版集團公司、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60頁。

[4]蒙文通《古史甄微·自序》(成都:巴蜀書社,1999年),第2頁。

[5]〈孔子與《春秋》〉,《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9年),第274-275頁。

[6]引自沈粹芬、黃人等輯《國朝文匯》(宣統二年國學扶輪社刊),丁集,卷十七,頁四三上。

[7]〈太炎論學述〉,《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八)》(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0年),第350頁。

[8]《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卷首,〈自序〉,第1頁。

[9]《僞經考·目錄》(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5年,《萬有文庫薈要》本),第2頁。

[10]《劉向歆父子年譜·自序》,《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第1頁。

[11]〈兩漢博士家法考〉,《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第165頁。

[12]同上,第166頁。

[13]《秦漢史》(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第21-22頁。按:有關齊魯與三晉文化之差異,蒙文通亦持相似看法,認爲晚周之學實有三系,即北方三晉、南方吳楚、東方齊魯;此三方不同之學,植根於河洛、江漢、海岱三系不同文化,分別代表上古黃、炎、泰三族。見所著《古史甄微》,第33-72頁。

[14]《秦漢史》,第22-23頁。

[15]同上,第23-24頁。

[16]〈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67-168頁。

[17]同上,第168-171頁。

[18]此語乃鮑白令之對秦始皇所問而言,出自《太平御覽》卷一百四十六所引《韓詩外傳》。《說苑·至公》則曰:“天下官,則禪賢是也;天下家,則世繼是也。故五帝以天下爲官,三王以天下爲家。”按:蒙文通以爲,鮑白令之即浮丘伯,見其所著〈浮丘伯傳〉,謂鮑丘、包丘,即是浮丘,而“鮑白”應爲“鮑丘”之誤。載其《古學甄微》(成都:巴蜀書社,1987年),第209-210頁。

[19]〈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71-173頁。

[20]以上皆見《史微》(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書店出版社,2010年),卷首附拙作〈《史微》要旨表詮〉,第1-32頁。

[21]《秦漢史》,第93頁。

[22]〈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79-180頁。

[23]同上,第180-181頁。

[24]同上,第181-182頁。

[25]《國學概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23頁,26頁。

[26]《先秦諸子繫年考辨》(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14頁,119頁(卷一,〈孔門傳經辨〉)

[27]〈孔子與春秋〉,《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第235-237頁。

[28]同上,第238頁。

[29]同上,第239-240頁;〈中國儒家與文化傳統〉,《中國學術通義》(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3年),第75頁。

[30]〈孔子與春秋〉,第241-245頁。

[31]同上,第246-247頁。

[32]同上,第247-248頁。

[33]《國史要義》(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4年,影印1948年原刊本),〈史原第一〉,第6-7頁。

[34]《中國史學名著》(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3年),第18-19頁。

[35]〈孔子與春秋〉,第248-249頁。

[36]同上,第250-251頁。

[37]《經學大要》(臺北:素書樓文教基金會,2000年),第161頁(第九講)。

[38]《朱子新學案》(成都:巴蜀書社,1986年),〈朱子學提綱〉,第1頁。

[39]〈孔子與春秋〉,第275頁。

[40]〈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83頁。

[41]見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05年),第71-76。

[42]〈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84頁。

[43]《經學大要》,第173頁,175頁(第九講)。

[44]〈兩漢博士家法考〉,第187-188頁,190頁,195頁。

[45]《秦漢史》,第227-228頁。

[46]〈兩漢博士考〉,第198-200頁。

[47]同上,第201-203頁,206-207頁。按:“趙賓說《易》箕子爲荄滋”云云,見《漢書·儒林傳》:“蜀人趙賓好小數書,後爲《易》,飾《易》文,以爲‘箕子明夷,陰陽氣亡箕子;箕子者,萬物方荄滋也。’賓持論巧慧,《易》家不能難。皆曰‘非古法也。’”

[48]〈兩漢博士家法考〉,第207-209頁。

[49]同上,第209-210頁。

[50]同上,第210-214頁。

[51]同上,第221頁。

[52]同上,第215-219頁。

[53]同上,第223-224頁。

[54]同上,第229頁,230頁。

[55]《經學大要》,第28頁,16頁。

[56]《國學概論》,第20頁。

[57]〈四部概論〉上篇〈經學與史學〉,《中國學術通論》(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2年),第2頁。

[58]同上,第2-4頁。

[59]同上,第3-6頁。

[60]〈朱子學提綱〉,《朱子新學案》(成都:巴蜀書社,1986年),第1頁。

[61]〈四部概論·經學與史學〉,第6頁。

[62]同上,第6-7頁。

[63]同上,第10頁。

[64]同上,第14頁。

[65]同上,第9-10頁。

[66]〈中國儒家與文化傳統〉,第68-69頁。

[67]《經學大要》,第209頁(第十一講)。

[68]《國史大綱》(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1年),第231頁;〈中國儒家與文化傳統〉,第70-73頁。

[69]〈中國儒家與文化傳統〉,第74-77頁。

[70]同上,第78-81頁。

[71]同上,第81-82頁。

[72]〈朱子學提綱〉,第7-11頁。

[73]〈中國儒家與文化傳統〉,第81-82頁。

[74]同上,第83-84頁。

[75]同上,第88頁。

[76]同上,第88-89頁。

[77][77]同上,第91-92頁。

[78]〈朱子學提綱〉,第1頁。

[79]《經學大要》,第171頁(第九講)。

[80]同上,第182頁(第十講)。

[81]《抱潤軒文集》(民國十二年癸亥京師刻本),卷二,頁二上——下。按:通伯以古文知名於世,亦經術湛深,如陳散原(三立)所謂,“君於學不務表襮,歸於自得,所治經,尤邃《易》、《詩》、《書》。《易》宗費氏,《詩》宗毛氏,《書》宗《大傳》,旁列眾說,折衷去取,潛思而通其故,往往獲創解,爲前儒所未發”。見〈桐城馬君墓誌銘〉,《散原精舍詩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072頁(《散原精舍文集》,卷十六)。按:此書標點錯誤甚多,引文已作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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