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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說“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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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09:4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李铎

東漢末年有個奇人,就是排在建安七子之首的王粲。人們認爲他奇,是因爲他有超強的記憶力,過目不忘。《三國志》本傳裏說:“粲與人共行,讀道邊碑,人問曰:‘卿能闇誦乎?’曰:‘能。’因使背而誦之,不失一字。觀人圍棊,局壞,粲為覆之。棊者不信,以帊蓋局,使更以他局為之。用相比校,不誤一道。”現在的職業棋士,也都能復盤。我們不討論這箇,主要是說此文中有一句“用相比校,不誤一道”。這裏的“道”是甚麼?看過下圍棋的都知道,自然是指交叉點。所以,“道”除了表示線型的“道路”外,在古代漢語裏還表示“點”。

而那箇“點”字,本來是汙點的意思,後來指塗改,如“文不加點”,並不是說,寫文章不加標點,而是說,不修改。文思如涌,一氣呵成,恰如本文。其實,“點”也是圍棋的術語,不過是箇動詞,就是破壞對方的眼位,讓其近乎死棋。總結起來,在圍棋的術語中,“點”作動詞,“道”指交叉點,“線”用來指那一道道的線。

爲甚囉嗦了這麼老半天?因爲我們在討論“道法自然”,自然而然,要先弄明白“道”的含義。

“道”是老子的哲學概念,讀文學作品可以“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讀哲學就更複雜,有一萬個解釋老子學說的人,就可能會有一萬種對“道”的理解。也怪老子自己說得不太明白,他說:“道可道,非常道”,又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我引上面王粲故事,是想說,如果我們從幾何學的角度來理解,給“道”一箇簡單的解釋,那“道”就是“點”。

再講一箇西方的故事。十八世紀的歐洲也有一位過目不忘的數學家,叫歐拉。哥尼斯堡的公園裏,有條河,河中有相近的兩箇島,爲了島島相聯,島岸相聯,這樣便修了七座橋。有人在橋上踱步時突發奇想,有沒有辦法,不重復地走遍這七座橋呢?這箇問題太有趣了。人在踱步時處於放鬆的狀態;處於放鬆狀態,就往往容易產生奇思妙想。人們紛紛來試,外地人聽說,也不遠萬里跑來試,可是走一會兒線路就亂了,怎麼都弄不清楚哪座橋走過,哪座橋還沒有走。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可以,說可以的人對說不可以的人說你太笨,說不可以的人對說可以的人說你騙人。總之,爭論不休,成了世界上著名的“七橋問題”。有人去請教歐拉,歐拉並不到現場試,而是在紙上畫了幾何圖,然後就宣佈結論:不可以。他的這種做法,形成了後來很熱門的數學的一箇分支,即拓撲學。拓撲(TOPOLOGY)本義是地貎的意思,萊布尼茲首先用於研究空間現象,自歐拉以後成了一門學科。它是指用“點”、“線”、“面”來研究圖形關係。研究中,只是抽象出點線面的關係,並不管它們真實高低寬窄遠近或者面積有多大。因爲不論多長多大,以及如何發展延伸,其關係是不變的。後來拓撲學在計算機領域更是發展迅速。

人類有一箇共通的難題,就是這世界到底是甚麼。物理的現象世界過於紛亂,又不斷變化著。只有像歐拉那樣,將這世界納入到純抽象的體系中來凈化,砍掉無關的線索,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思考。老子也是善於思考的人,所以,在老子的腦子裏,就形成了這世界的圖型。人類生活在一箇三維的世界裏,三維立體的世界是由二維的面構成的,二維的面又是由一維的線來構成,那麼一維的線是由甚麼構成的?他認爲是由連續不斷的點構成的。他將這“點”稱爲“道”(大概他也是個圍棋高手),所以,他的結論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說,點構成一維的線,兩條線構成一箇面,在面上,再加一維,就構成了立體的三維世界,世界萬物不都是三維的嗎?所以“三生萬物”。一切科學的研究都是爲了讓複雜的世界在認識上變得簡單,而複雜的世界則是從簡單演變來的。我們順著回溯,不就摸到源頭,這一切不就簡單了?所以他下結論說,這世界本原於“點”,也就是他的“道”。道是一切的起源,是萬物之母。

老子的這種方法是抽象的研究,在他的學說裏,這“道”是抽象的存在。稍微有點數學知識的人都知道,在幾何學中,我們從來不考慮“點”有多大,“線”有多寬的。如果一個學生問老師,你畫的這箇正方形的邊線是幾毫米寬,老師只好說,零毫米。那零毫米不是不存在嗎?是不存在的。那你怎麼畫上了?還那麼粗?老子時代,他周圍的人都像這學生,你說的“道”,長甚麼樣啊?有幾斤重啊?老子只好說,這“道”是存在的,可又是不存在的,它的本質是不存在的,而它又是存在的。因爲如果存在,就應當有大小形狀。如果不存在,可我們又怎麼來研究它?這太難給當時的人講清楚,老子一急,便說:“道可道,非常道。”這是說,如果我說出了道的樣子,那它就不再是我要說的道了。

生活在今天的我們,有那麼豐富的數學知識,明白這道理太容易了,可是我們沒有把老子的學說與幾何學聯繫起來思考,如果聯繫起來,就自然會恍然大悟,明白了“道”原來是幾何學中的“點”。

現在來討論“法”。今天一提到“法”,首先就會想到“刑法”、“法律”,這就是“法”字的本義。那它爲甚麼要帶箇三點水?許慎解釋說:“平之如水……所以觸不直者。”就是說,“法”的目的就是要“平”,凡不平,不直的,都要用水去將之沖刷平整。“法”使這世界公平,使人人平等。有了“法”,人人都要遵循。既然是人人都遵循的,那它就成了人行爲的範本,如“詩法”“文法”,就是依照一箇標準的範本來寫詩寫文章,這“法”就成了“方法”。再後來,它又成了動詞,就是模仿、學習的意思,即“效法”。“道法自然”之“法”就是說“道”“效法”的是自然。

“自”是箇象形字,是鼻子,現在看上去是不是越來越像?可是它的意思怎麼和鼻子沒有甚麼關係呢?這裏講一講古漢語中“後起字”的問題。先民們開始造一箇字,這字有明確的指向,可是字少,事物多,就被借來借去的,它的義項也就越來越多,反而讓人搞不明白它到底甚麼意思了,就只好讓它來表示最常用的義項,再通過加箇部首甚麼的造一箇新的來表示它原來的意思。“鼻”字就是這麼來的,是後起的形聲字,連發音都告訴你了。人在交際中,免不了會常常提到自己。在沒有代詞的時代,最簡潔的方法就是指一指自己,指哪裏?當然指鼻子最好,因爲它位置高,還比較突出。所以,“自”越來越多地用於表示自己。當然,再後來,人學得謙虛了,覺得指著自己的鼻子顯得太高傲,就將手往下移,指肚子,“己”字本義就是“肚子”,也是箇象形字。再往後,亂指起來,指胸、指腹,甚至腰都可以指,或者僅是舉舉手、伸伸腿,所以又弄出箇象形字“身”來表示“自己”。再再往後,有了代詞,就用“我”“余”“予”或者“吾”來表示,而“自”“己”“身”用來指自己的意思卻一直保留下來。

“然”字下面的四點是“火”字的變形寫法。說到這裏,可能有人按捺不住,大聲喊:“我知道了,上面是犬和肉,就是烤狗肉的意思。”錯了,這是箇形聲字,上面的部分是聲旁,“火”是形旁,形聲字的字意主要是靠形旁來決定的,所以“然”就是“燃燒”的意思。“燃燒”的光芒,可以“照耀”,所以“然”有“照耀”的意思。經這一“照耀”,原來昏昧不清的東西,一看就看明白了,所以它可以引伸爲“明白”。既然“明白”了,就一定知道了被照物的樣子,所以在此處,“然”就是樣子的意思。那麼“燃燒”的義項,又交給新造的一箇後起字“燃”。

先秦文獻,表示樣子還有一箇辦法,就是將兩箇字重疊寫,如“蒹葭蒼蒼”之“蒼蒼”,前一箇“蒼”是草色,後面加一箇“蒼”,就成了很多草的樣子。後來人們覺得兩箇字重著寫不好看,第二箇字就換成一箇同聲母的,或者同韻母的字,這就構成了最有特色的“聯綿字”。如果不用“聯綿字”或者不重寫,將第二箇字換成“然”亦可,“蒹葭蒼蒼”,等值於“蒹葭蒼然”,如果不考慮韻。

道路清理完畢,我們回到題目上,“道法自然”是甚麼,就是“道”學自己的樣子。爲甚麼呢?因爲達到“道”時已經達到了起點、原點,或者說是認識論的終點,再往前沒有甚麼可以效法的了。

老子的這段全文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你想弄明白宇宙的本原,那你就研究天;你要想弄明白天,你就研究地;你想弄明白地,你就研究人;你想弄明白人,因爲你是人,所以,沒有必要去找個人來研究,而是自己閉上眼睛,慢慢去想,自然會明白的。反之亦然,如果你真正明白了你是甚麼,你就知道了地是甚麼;知道了地是甚麼,也就知道了天是甚麼,也就知道了“道”是甚麼。再往前,還是“道”,因爲道是萬物的起點,是認識論的終點。

“道”按自己的樣子來存在,而“天”則要效法“道”,注意,它效法“道”的同時,也效法了“道”按自己樣子來存在的法則,也就是甚麼都不用去效法,或者說效法自己。所以這時,“天”受“道”的制約,又不受“道”的制約。以下同理。人要受地呀、天呀、道呀的制約,同時又從道自在自爲的特點學到不受制於地、天、道。人因爲受制,因而是不自由的,又因爲學到了道的自在自爲,人又可以是絕對自由的。前提是,你要一步步達到對“道”的認識,而現階段的你可能還在研究地,或者在研究天,還沒有達到對“道”的認識,就自然是不自由的。

孔子沒有悟“道”,他曾發誓賭咒地說:“朝聞道,夕死可矣!”但是這沒用,還是悟不了道,不過他也是聰明人,既然咱無法悟道,就從第二段開始,老子不是說“道生一,一生二”嗎?所以,孔子對世界的理解是從“一”開始的。《論語·衛靈公》篇裏,他與子貢有段對話:“子曰:賜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他問學生子貢:我是學得多纔有這麼大的學問嗎?子貢說:是呀,難道不是嗎?孔子說:不是的,我是從“一”開始的,只學了“一”。在《里仁篇》裏,他對曾參說:“吾道一以貫之。”因爲前文剛說了,他如果朝能聞道,夕死都願意。所以,他這裏就進一步解釋,他無法從道本原開始,他的道其實是第二箇階段的“一”。

像老子那樣的人是天才,歐拉也是,一般人是學不來的。天才可以在自己的大腦裏構畫宇宙萬物,而一般人只能從實踐開始,從哥尼斯堡的公園裏步行開始。孔子屬於人才,比老子不足,比子貢之流則有餘,他瞭解自己,能依自己的特點制定認識世界的法則。這也不錯,因爲我們學不來老子,學孔子還是可以的。

“一”是從原點引出來的,是萬物的基本的原理。莊子也一樣,他無法達到對“道”的認識,他亦從“一”來研究這箇世界,有了著名的“厲與西施,道通爲一”的學說。

簡單地說,世界亂糟糟的,不易明白,可是你如果從一開始,認定不論多不沾邊的事物,從理上來看,應當是相通的,即所謂的“道通爲一”。莊子的例子很極端,拿最醜的和最美的來比,說道通爲一,反而讓人有點不解。我們拿相近的,如一個學生的數學好了,物理也很好,你會說,數學是物理的基礎,其實,也不全是由此,而更多的原因是數學之理與物理之理相通。

北宋嘉祐二年,大學問家歐陽修來主持禮部的選拔考試,題目是《刑賞忠厚論》。蘇軾參加考試,就在文中說:堯的時代,臯陶負責司法,有人犯法,臯陶說“殺之”,而且說了三遍;堯卻說“宥之”,也說了三遍。用來說明,帝王要寬厚,司法要從嚴。歐陽修那麼大的學問,竟然沒有見到過這樣的史書記載,後來,不恥下問的歐陽修就問蘇軾,你是從哪本書看到臯陶殺人的故事。蘇軾說:“沒有看到過。理當如此。”這就是蘇軾與眾不同之處,他的理論是從原理來講的,理當如此有時候比有實證更有說服力。

讀某本書,看看書名,看看目録,最多看看第一章的前兩段,就可以合上書,閉目想一想:作者想說甚麼,他會怎麼說。想好後,再打開書往下看一些,如果和你想的一致,還有必要再讀這書嗎?因爲你已經從理的高度與作者達成一致。當然如果不一致,你便要細細推敲,哪不一致,哪裏錯了?誰的錯?也就是說,我們讀書,是尋繹其理,而不是停在文字的表面。讀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白了多少。有人以爲,書讀得多了,自然博學;題做得多了,自然會成爲人才。其實不然。不知道有多少人,讀了一輩子書,不過是箇書袋子而已;有多少人,做了一輩子題,不過是臺做題機器,知識始終都是他的身外之物。所以,我們培養人才,不求知識多,但求他能弄明白基本原理。有了“一”,明白了“一”,纔會“舉一隅而反三”。會舉一反三,知識便是無窮的,省點時間好好享受生活吧!

培養人才,能達到孔子、莊子那樣,也就夠了,畢竟我們不是天才。至於老子,隨他騎著老牛出函谷關去吧,他甚至沒有必要留下洋洋灑灑五千言,只一句“道法自然”足矣。

原帖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2a547201018k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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